本报舟曲讯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舟曲县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做到即知即改、先行整改。 活动之初,该县对群众提出的产业培育、基础设施改善、缺少路灯等问题作为整改的主要内容,结合双联工作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修筑通乡公路9.7公里,水渠15.6公里,农电网改造176户,农田整治26亩,新建蔬菜大棚70座,种植中药材1653亩,捐赠农膜2.3万公斤,化肥800袋,树苗31万株。开展扶贫济困,送去扶贫资金3.3万余元。 严格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大力倡导开短会、少开会、节俭办会,会议费大幅压缩。从老城区到峰迭新区之间,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开专车、统一乘坐中巴车,积极发挥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带头抵制公款相互宴请,公款吃喝现象明显得到遏制。全县公务接待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开支下降。清理党政机关超标办公用房4.75万平方米。从去年10月份至今年3月份,共查处曝光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11起2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书面检查5人,诫勉谈话2人,取消两个部门的年度评优资格,通报批评单位6个、干部职工4人。县委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领导干部外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县纪委加强作风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严加整改,有效促进了作风转变。 对部分干部职工不在岗、早退问题,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查找和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制定了整改方案,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对部分干部纪律涣散,隐瞒事实,互相包庇的问题,作风督查组进行了专项调查,对相关单位和违纪个人进行了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并责成违纪单位和个人作出检查。峰迭镇、县公安局等单位提出整改办法,强化干部管理的水平,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的事业心,确保问题得到根治。对个别单位公车私用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七款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处分,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向所在党组织做出承诺。县检察院和县妇幼保健站组织学习《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通过制度管理,在源头上解决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冯晓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