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党委、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的理念,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特别是县市、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范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意识,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任何时候都不能碰触安全“红线”,不能为了追求一时发展而降低安全门槛,放宽安全标准;要加强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别是民宅火灾防范)、学校、商场、车站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大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追责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迟报瞒报事故、发生事故逃逸等情节和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理。从而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同志们,安全生产生命至上。全社会都要充分地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警惕性,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甘南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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