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甘肃舟曲县博峪蜂园子金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通过此次公告,邀请公众参与调查,并以发放调查问卷形式进行调查,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㈠项目名称:甘肃舟曲县博峪蜂园子金矿项目 项目概要:博峪蜂圆子金矿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博峪乡蜂园子。建设规模为采、选黄金矿石110t/d(3.3×104t/a),最终产品为50g/t的金精矿,矿山服务年限为10.2年(含基建期1.0年)年。建设项目由主体工程(采矿、选矿、尾矿)、辅助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行政生活设施组成。设置一个尾矿库,位于博峪乡蜂园子沟内,尾矿排放采用干排工艺。项目总投资为1980万元,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㈡建设单位名称:甘肃舟曲县博峪蜂园子金矿项目 联系人:杨元君 联系方式:13919300689 ㈢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宗娟 联系方式:0931—8826259 电子信箱:119248495@qq.com ㈣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在承接委托后,立即组建环评课题组进行现场踏勘,按照《导则》要求,对项目区因工程建设所涉及到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项目区自然、社会环境现状及项目特点,针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分析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及环保措施。 ㈤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建设单位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1、工程建设方面包括厂址、规划、布局等合理性建议和意见。2、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染治理和防治措施方面的意见建议。3、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㈥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或写信。 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反映,调查截止日期:自登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甘肃舟曲县博峪蜂园子金矿项目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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