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永学
(接上期) 二、近亲结婚 从整个藏区的情况看,藏族的血缘外婚这个“度”,不尽一致,有间隔六代说、七代说;也有父系九代、母系五代之说,还有父系永远不可通婚之说。无论怎样说,都超出了今天“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婚姻法,而有利于后代的精华。这些影响了藏族社会文化面貌上千年之久,流风余韵至今犹存的巨大文化建树,标志着藏族传统文化的形成。可是,舟曲藏族由于讲求门第相对,致使比较富贵家庭的婚姻范围十分狭窄,婚族之间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内表亲、外表亲和中表亲等,近亲婚姻层出不穷,甚至经常出现辈分错乱的异辈婚。即在舟曲藏族的婚俗中除了正常的血缘外婚之外,还有一种有悖常理的鄙陋习俗,即视表兄妹结婚,是亲上加亲,能服侍好公婆(舅父和姑姨),并有优先权。当今抱着肥水不让外流的思想,此风愈演愈烈。对此在本地还盛行一则谚语,汉语大意:“表兄可做意中人,表妹可娶为我妻”。这是因为舟曲一带的藏族与汉族杂居而受汉族旧式婚姻中严格排斥父方血统,而允许母方血统的“表婚”制度的影响。千百年来,总有这种情况,现在也如此,就是做任何事天意从中插一手。他们的想法是好的,要有一个美好的婚姻,对两家都好。可是人们的意愿归意愿,世界万事往往事与愿违:心里想要着做双耳尖底瓮,偏偏做出罐子来。表婚形式,亲上加亲,这倒没错,可是能服侍好公婆,搞好婆媳关系,和睦相处,一达到两家的目的就不一定了,当然也确实有如愿以偿的。 在笔者的长期观察发现:这样的婚姻多数都不幸。有的头一半年还行,来来往往甜如蜜,过那么两年三载的,就开始暴露其中的弱点。当地有一句谚语:“新媳妇要小心地使唤三年”。说明新媳妇是新增的家庭成员,彼此不熟悉到熟悉,与家人融洽需要一定的时间。此间要处处小心,逆来顺受,尽量让她高兴、依她意愿,渐渐地与家人融洽而成为正式的家庭成员。这样,通过多年培养的媳妇,经得起风吹浪打的考验,一般很少出问题。可是表妹嫁到表哥家就不同了。公公不是其舅舅,婆婆便是其姑姨。相互之间本来就是亲戚关系,并且经常来往而很熟悉,不需要非亲属媳妇那样小心翼翼地伺候或长时间地培养感情。《增广》云:“虎生犹可近,人熟不堪亲”。正因为相互熟悉,认为都是自家人,婆媳之间也没那么多规矩。所以,天长日久媳妇觉得公婆对自己没有往日的那种亲切感,公婆也觉得媳妇对自己没有往日的那种尊敬感和别家的媳妇那样勤劳或干家务。当地谚语大意云:“畜与畜相处,日久愈亲昵;人与人相处,日久愈摩擦”。久而久之,媳妇伺候不好公婆,公婆不满意媳妇;媳妇回娘家去告状,娘家人轻者不问青红皂白到婆家去问罪,重者口舌纷争,拳械并起,将婆家人(自己的兄弟姐妹)打倒致残,甚至要到法庭去打官司。于是,有的拆散小两口的婚姻,为他俩造成妻离子散的极大的痛苦;有的小两口合谋,避开两家的窝囊气,而远离家乡靠打工过日子,两家大人反目成仇,势成冰炭;有的甚至老两口不堪受媳妇的辱骂而背井离乡靠打杂度日等各种各样的家庭不幸都落在近亲结婚的家庭,哑子吃黄连,说不出的苦闷。原本的兄妹骨肉,变成仇雠,水火不容;亲上加亲,反成仇敌,殃及几代。类似这样的婚姻家庭无论是前辈,还是晚辈都总结经验似的向外人诉苦其弊端。听者应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但不见棺材不落泪;轮到自己碰到这种事,仍然执迷不悟,重蹈覆辙,见了棺材泪涟涟。 还有一种比这更可恶而可耻的陋俗:只要男女同龄相仿,情投意合,只过两、三代的叔侄(女)、甥(女)舅、姑侄等亲戚关系的近亲中竟然有通婚的。这主要是受古代汉族传统习俗中“卖仆妾不出里苍而取者,良仆妾也;出妇嫁于乡里者,善妇也。”的传统影响,而当地仿效流行着一句“好女子不出庄,好骡马不出乡”的谚语。受此影响,一般以姑娘嫁在本村而不出庄为俗。因此,有的父母既不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到外村去,又觉得在本村没有一个合适的对象将女儿嫁出去。在这种辗转反侧,进退两难的情况下,老两口密谋掐算,情急生智,觉得只有自己亲戚中某某青年还与女儿般配得上,还可以考虑。可是他俩是才过了两代(或三代)的亲戚(叔侄、甥舅、姑侄)关系呀!这,人家在背后怎么说我们?因为这类事在当地传统婚姻习俗中还是严格禁止而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眉头一皱,念头一转,只要目标正确,任何手法都可以采用——只要自己的掌上明珠不嫁到远离我们的外村去、过得好,达到我们的目的,可以超越习俗,也管不了那么多。当然,这类女孩的长相和家庭经济等各方面条件是比较优越的,父母有十分的把握,只要自己有这个念头,对方还巴不得呢!于是,时机在速,缓则无功:女方父母想方设法到男方家去投石问路——足将进而趑趄,口将言而嗫嚅,慢慢地接触男方父母。先是拐弯抹角,只着边际,再是炕热伸脚,得寸进尺地谈起与此有关之事。当男方父母听到此言之后晴天霹雳,感到惊讶无限时,其便讲解如何破俗,如何故布疑阵,掩人耳目等以促之;使女儿去浅挑微逗,眉去眼来,搔首弄姿,相狎相亲以接触青年,而且改原称呼而直呼其名,渐趋融洽。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样,人们当初不免在背后要口称枉直,指画臧否地议论一番。他们两家当然是钳口结舌,蒙蔽耳目,诈呆扮懵,装哑作聋,笑骂由他笑骂,良姻我自结之。 “时间会使风暴烟消云散”——男泽若春,女性若水,两下倾心,你贪我爱,时间一久,便成了司空见惯不怪的浑闲事,谁还顾得上再去议论,管得了那闲事?如此,时机一成熟,俊男俏女,珠联璧合。但是,成亲之后,处于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双方的弟兄姊妹之间、以及其他亲戚之间不知怎么称呼的尴尬局面。即使今天,有些偏僻山区的人群中还仍然盛行此弊。除此,在舟曲偏僻的藏乡,青年男女恋爱自由,有的甚至自由到视婚姻大事如同儿戏的境地——即婚前同居,以生男还是生女来决定结不结婚的问题,如若生男,则成亲;生女,则告吹。他们看重爱情,更看重自家香火是否能够得到延续。这种现象目前被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冲淡了许多,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还是能找到它的一些影子。这些各种弊端的出现,除古代生活在这里的羌民族族内婚变为族外婚的痕迹尚未彻底消除之外,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是他们钻了管理上的漏洞空子:这些青年男女认为婚姻是自己的事情,去不去到婚姻所登记是无所谓。因而在没有通过专职人员进行必要的婚姻检查和调查男女双方的基本情况之下,背着婚姻法而私下结婚以及婚后又没人管或补办结婚证等所致。婚姻是因为种族的利益,而不是因为个人。这对人类的繁衍生息有其百害而无其一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应加强宣传婚姻法,特殊地区,特殊管理,予以彻底废止,决不能放任自流。弊源不堵,其流无已;谬种流传,贻害无穷。 (接下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