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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夏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甘南交土告字[2014]06号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4年09月04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夏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夏河县00125187-1号 位于夏河县拉卜楞镇河南村宗地四至:东临拉卜楞镇政府家属院;南临拉卜楞镇政府家属院;西临街道;北临县教育局。 2733.1平方米 商业用地 ≤5.46 ≤55.93% ≥30% ≤46.15米 40年 1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本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夏河县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24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资格确认表》按有关要求,向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拍卖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拍卖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下午17:00时。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9月24日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4年9月25日下午12:30时
  拍卖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竞得后,竞得人须按照夏河县规划部门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禁止任何私改私建行为(具体要求详见《夏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3.本次拍卖不包括地上房屋建筑物,土地拍卖成交后,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地上房屋建筑物进行价值评估。竞得人须按照评估价向夏河县财政局支付等额价款。
  4.本次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5.本拍卖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夏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夏河县00125187-1号》载明的为准。
  七、联系方式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0941-8211160  赵先生  杨先生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8919113180(牟先生)  13919211265(孙先生)
  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00号万佳名苑11楼G座
  公司网址:http://www.gszdpm.com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夏河县国土资源局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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