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卓尼讯 今年以来,卓尼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勇于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和“一岗双责”要求,带头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积极组织协调,协助党委、政府抓好责任分解落实、情况反馈、督促指导和考核检查工作,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局面。 在县十三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五个乡镇党政一把手向大会进行了述纪述廉述作风,接受评议测评,并审议通过了《中共卓尼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乡镇制定相关事实细则,细化党委班子、党委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乡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对全县乡镇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谈话,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县直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从不同层面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42个乡镇和部门一把手签订了《卓尼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承诺书》,在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中做到“四亲自”、“五带头”,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抓好本乡镇、本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乡镇党政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辖区内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站所负责人进行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努力形成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良好局面。 (杨经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