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舟曲讯 自“专项整治月”活动开展以来,舟曲县贯彻落实省、州委部署要求,围绕三项重点整治任务,结合中央提出的“7+4”整治任务、本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本班子查摆出的重点问题,研究确定具体整治任务和方案,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取得初步实效,群众反响良好。 严把关口,做好城乡居民低保清查。成立县、乡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县农村低保保障人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按照“3+1”或“村民小组群众推荐与建制村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现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通过对城乡低保户16271户43462人的详细核查,清理农村不符合对象2807户2857人;清理城市低保不符合条件的201户440人。同时,根据问题,修改和完善了《舟曲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舟曲县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核对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效巩固了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成果。 严格标准,加大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力度。由县扶贫攻坚指挥部督查考核组牵头,组建四个督查组,围绕项目实施法人、招标采购等制度落实,扶贫规划计划编制、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和投资规模的执行,扶贫资金项目评估设计、扶贫任务和投资概算等审批审定,对“十二”以来实施的61个整村推进、7个整乡推进项目、30个防灾减灾试点项目投入的共12690万元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入户资金兑现情况、项目质量及效益发挥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调查。扶贫、监察、财政、审计等单位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作用,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跟踪管理制、工程项目公示制、大力推行项目资金报帐制、监督审计和验收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生挤占、挪用、截留的现象。自2001年至2013年底,全县累计投入各类财政扶贫资金17195万元,完成了132个村的整村推进项目、60个村的“5.12”贫困村灾后重建项目、30个村的防灾减灾试点项目和3个乡6个村的整乡推进连片开发项目,共整合各类资金31161万元。 严明职责,全面加强软弱涣散组织整顿。明确挂点县级领导、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党组织书记、“双联”联系单位四大责任主体,对县上确定的29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了集中整顿;通过村级组织换届,23名大学生村官进入了村“两委”班子;结合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通过挂点领导协调帮、“双联”单位协调谋的方式,制定了各类帮扶计划21个。县、乡、村开展各类培训81场次,培训党员干部3000人(次),党员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石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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