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舟曲讯 近日,舟曲县制定出台了《舟曲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评估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了考核范围,提出了考核原则,统一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确定了考核方式。 根据《考核办法》规定,从2014年起,舟曲县将采取各承办单位自评、县政府办考评、人大代工委和政协提案委综合评定的方式,从组织领导、答复质量、办理实绩、综合评价4个方面对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进行严格评估考核,评估考核得分折合计入县政府年初与各部门和省州属驻舟单位签订的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责任书。 《考核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李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