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使广大市民群众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防空防灾应急准备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于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鸣放区域:合作市城区 二、警报信号种类及鸣放程序: 1、预先警报:上午9:00—9:03与下午15:00—15:03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共3分钟。 2、空袭警报:上午9:06—9:09与下午15:06—15:09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共3分钟。 3、解除警报:上午9:12—9:15与下午15:12—15:15鸣放。音响连续鸣放3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本次警报属例行性防空警报试鸣放,是在非紧急情况下进行,请广大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合作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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