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卓尼讯 近日,卓尼县调整规范各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 县纪委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乡镇党委和纪委深刻认识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方面的要求。要求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坚决从不该牵头和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原则上对应县上保留的议事机构进行梳理、精简和规范。规范专职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分工。乡镇专职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不再担任包村工作,不再分管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各乡镇要把调整纪委书记分工工作,提升到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和执行,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实到位。 (杨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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