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州环保局会同州公安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环境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环保、公安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案件联合查处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衔接配合联络员机制。不断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开展统一行动,集中解决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意见》的出台,是我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是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州“生态立州”战略顺利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有序开展的有力法律制度保障。 (李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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