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辰州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录斗艘金矿新建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工程情况、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简述: 本工程库址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卡加道乡吉些浪哇沟“U”字形山谷内,库区南距合作市18km,北距卡加道乡约1.5km,尾矿库下游有曲乃合可河和合作市至和政县的公路通过,库区两侧山坡植被覆盖良好,局部平缓处有耕地零星出现,简易矿山公路直通该尾矿库,交通较为便利。 本工程为甘肃辰州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录斗艘金矿采选项目的配套尾矿库,现已建成,尾矿库总库容为151.6万□,服务年限为18a,尾矿库初期坝和堆积坝最终坝高53.0m。其中初期坝坝型为碾压透水土石坝,坝高33.0m,坝顶宽4.0m,坝顶长207m;堆积坝坝高20m,年均上升1.5m。尾矿库等别为四等库,筑坝方式为上游式筑坝,尾矿排放方式为干式排放,尾矿库废水经压滤收集后回用于选矿厂,不外排。工程总投资937.47万元。 二、工程可能造成的影响概况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由于本工程现已建成,针对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进行类比分析和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回顾性评价,经调查、类比分析可知,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表层尾矿砂在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抑尘率可达80%,扬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声环境影响:经调查、类比分析可知,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回水泵、压滤厂房将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噪声强度100dB(A)左右,厂房采取密闭措施,同时对噪声源采取减震措施,可使厂界噪声降至40dB(A)以下,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3、地表水环境影响:经调查、类比分析可知,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泼洒抑尘,未排入曲乃合可河,对水环境影响小。运行期间,尾矿库废水经回水池集中收集后,通过回水管道输送至选矿厂回用,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环境影响:本工程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集中在运行期和退役期。运行期通过采取源头控制减少污水量、分区防治降低渗漏事故的发生、污染监测随时掌握地下水质变化情况、应急响应治理等措施,对工程区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尾矿库服务期满后,尾矿库关闭与封场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要求,并做好防渗措施,退役期不会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的有害影响。 5、固体废弃物:通过调查、类比分析可知,本工程施工期的土石方通过工程内部调配利用,无弃渣;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密闭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卫生填埋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间,尾矿砂全部堆存于尾矿库内,不外排;值班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卫生填埋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6、生态环境影响:通过调查、类比分析可知,本工程占地面积小,施工区域不大,施工期间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运行期随着尾矿的不断堆积,对原有草甸植被的不断占压,使原有生态格局遭到一定的影响,但随着尾矿库退役采取的生态恢复治理措施,对工程区植被影响较小;尾矿库库底采取的防渗措施,避免了尾矿和尾矿渗滤液与库区周边土壤的直接接触,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本工程的建设,将对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造成一定的影响,野生动物将本能的远离该地区,向其他区域迁徙,但其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工程运行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工程退役期随着土地复垦等相关生态恢复治理措施的实施,工程区生态环境将逐步恢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通过分析,本工程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地方发展规划的要求。 鉴于本工程现已建成,通过调查、类比分析可知,本工程在建设期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工程建成运行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与防治措施,认真贯彻“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工程建设就环境而言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以向甘肃辰州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或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索取。期限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10月5日(10个连续有效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主要事项:您是否了解录斗艘金矿新建尾矿库工程?您认为该工程建设期间对您是否有影响?您认为该工程建设期间给您带来了哪方面的影响?您认为该工程建设对当地环境是否有影响?您认为该工程建设是否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您认为该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是否有利?您认为该工程建设是否对生活质量有提高?您认为该工程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的方面是?您认为该工程建设选址是否合理?您认为该工程建设应注意哪些环境方面的保护?您对目前当地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您是否支持该工程的建设?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1月5日(10个连续有效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辰州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747001 联系人:李浩 联系电话:18219750563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窦立宝 联系电话:0931—8682872 13893300966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225号环境科技大厦906室 邮编:730030 传真电话:0931—8682872 E-mail:dlb65@126.com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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