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卓尼讯 卓尼县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调整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对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牵头单位进行了调整,重新组建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全面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奠定基础。 按照中央、省、州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核实工作,对每条行政审批项目逐一核对,防止漏报、瞒报、谎报,确保审批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和规范。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与相关部门切实做到无缝对接,对公布取消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同时,编制完成了现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明确了行政职权,规范了办事流程。 县审改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对评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骨干力量对各部门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集中评审,一一核实,逐项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 在清理规范、集中评审的基础上,经县审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以卓尼县人民政府名义公布实施。目前,全县现行行政审批项目210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8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24项;备案制管理项目40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6项。 (徐立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