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依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州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工资增长水平进行预测,并综合考虑影响工资水平增长的有关因素,参照甘肃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制订了我州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 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4%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作为2014年甘南州职工人均货币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8%为工资增长上线,作为2014年甘南州控制工资增长的预警线;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6%为工资增长下线,作为2014年甘南州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按照上述指导线进行调控。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或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增长比较平稳的企业,在平均工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工资增长幅度可围绕基准线确定;对持续经营亏损的企业,可按照下线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徐智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