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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 2014年11月11日 >>02版:二版


树立担责意识 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临潭县司法行政工作综述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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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改革开放的历史步伐,临潭县司法行政工作走过了30多年不平凡的历程,在基础设施及物质装备建设等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显著提升,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参与到了司法执法的全过程,为人民司法事业蓬勃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临潭县发展、稳定、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
  临潭县司法局成立于1981年3月,肩负着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重要职能。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依法治县办公室)、基层工作股(安置帮教办、社区矫正办)、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职能机构。在16个乡镇也先后建立了基层司法所16个、法律服务所13个,安置帮教办公室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1个。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从原来的30人,发展到现在的88人,其中局机关20人;下属事业单位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共有人员13人;16个基层司法所共有人员55人。政法专项编制35名,其中县局18名;基层司法所17名;事业编制8名。
  安置帮教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自1998年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以来,先后建立了9个乡镇安置帮教办公室和7个乡镇安置帮教小组,使刑满释放人员有了专管机构来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刑满释放人员145人。2010年,成立了全县第一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明新砖瓦厂。为了拓宽安置渠道,提高安置能力,先后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4个,并对以上人员均进行了妥善安置,帮教率达到100%,无一人失控,无一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为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归来所面对的实际生活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2014年上半年,对全县2009年以来的122名安置帮教对象开展了去向调查及帮扶情况的摸底调查,其中外出务工的有49名,外出经商的有4名,在家务家的有69名,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16名对象进行了慰问,发放慰问金8600元。并由乡镇司法所牵头,对所有在家务农的安置帮教对象普遍进行了走访,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提出了安置意见建议,经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后,认真落实了民政救济、大病保险、特困户待遇等救助措施,使其中55名对象得到了不同层面的帮扶和救助。今年上半年,从临潭县安置企业少的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国家司法部、民政部的有关规定,将安置帮教人员中的特困对象,已向乡镇政府建议落实民政救助政策。在纳入低保、大病保险范围予以充分考虑。并建议全部列入产业发展规划、灾后重建、危旧房屋改造、脱贫规划当中,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社区矫正是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以非监禁方式,对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四种罪犯执行刑罚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目前全县共有17个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类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81名(期满解矫29人,现在册52人),从2013年开始,根据全县维护稳定的形势需要,先后对其中37人进行了GPS手机定位,强化了对社区服刑人员24小时全天候科技监管。同时,跟进了评估、宣告、报告、监督检查、教育矫正、适应性帮扶等措施,防止了脱管和漏管。2014年4月上旬,由县检察院牵头,公安看守所和我单位协作配合,对全县除三岔、八角以外的14个基层司法所及城关、羊永、新城、冶力关4个派出所督查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5月中旬对在全县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帮扶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对其中20名矫正人员落实了不同类别的帮扶措施。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由于教育矫正工作扎实有力,至今没有收监和重新违法犯罪事例发生,使大部分矫正对象顺利地融入了社会,对全县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地努力。
  法制宣传教育1986年以来,全县通过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循序渐进的让普法深入人心。大力开展了以禁毒、反对邪教、“严打”、综合治理及“和谐临潭”建设、“法律七进”等活动,在全县掀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后,各乡镇、各单位(部门)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展开,法律普及面达到95%以上,干部参学率在98%以上,职工参学率在96%以上,农牧民参学率在85%以上,学生参学率在98%以上。依法治乡达100%,依法治村达100%。依法治行业(单位)达100%,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民主法制示范社区达36.3%。尤其是2011年“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在普法形式上不断创新,如:一是开通了临潭县司法行政网站,设立了司法行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手机短信载体每月发送法律短信1万条;二是在临潭有线电视台开通了《普法栏目剧》节目,长期租用内地普法栏目剧(乡村法制),开展普法宣传;三是与县文广局协商,结合发展有线电视用户,“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对全县所有藏传佛教寺院、清真寺、村委会、学校和大部分农户进行了电视全覆盖,使法律“七进”和干部与农牧民学法得到了有效保障,有效地扩大了普法覆盖面。四是分别组织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5400多名工作人员及全县33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六五”普法及法律知识考试;五是克服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投入大量资金先后制作了《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系列展板,发放到城关、新城、冶力关三镇所有中小学校和全县13个乡中心校以上的学校,使法律进学校得到了全覆盖。六是制作《社区矫正》、《履行工作职责、打造平安临潭》、《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系列展板48套,发放到全县16个乡镇司法所。七是制作图文并茂的《临潭县“六五”普法宣传册》5000册,对全县16个乡镇、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法宣传,使全县干部职工基本达到人手一册,扩大了受教育面,成效明显。并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了“三月法制宣传活动月”,“联村联户法律服务直通车”、“百日便民惠民法律服务”、“法律知识进万家”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作出之后,临潭司法行政部门把学习贯彻指示精神、弘扬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租用临潭饭店户外大型显示屏,开展了为期一月的法治精神宣传活动。以此表明,这些生动的法制实践极大地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的进程。
  基层基础随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改革和发展中职能的不断拓宽,使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日趋健全,业务由原来单一调处民事纠纷向民事代理、代书、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延伸。基层司法所做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却没有单独的办公场所,严重制约着相关工作的开展,2006年至2012年全县16个乡镇均已完成了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使基层司法所有了独立的办公场所,并针对部分司法所办公设备简陋的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先后为16个基层司法所配备了电脑和办公桌椅、档案柜、宣传音箱、照相机、录音笔等办公设备,给部分司法所配备了法制宣传警用面包车,极大地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2014年上半年,在以往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对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公示栏、工作业务指导用书统一由县局设计制定,并按期配发各乡镇司法所,做到整齐划一,装裱上墙,规范管理。
  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乡、村、社三级调解组织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61个,专兼职调解员830多人,他们充分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6%以上,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参与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了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衔接。有效地发挥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涌现了众多优秀典型。2014年,根据村级两委班子换届结束,三级调委会组成人员发生变化、甚至个别调委会名存实亡的状况,全面建立三级调委会组织。在行政村调委会主任人选选定方面,建议不与村委会主任重叠,充分考虑首席调解员制度的落实,将德高望重、有一定的说服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的人员选聘到调委会主任的职位;注重积压和久拖不决矛盾纠纷的调处,重视和运用三级联调机制和诉前确认案件机制,确保重大矛盾纠纷和疑难矛盾纠纷能够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县局根据县委、政府安排,在春节前后参与了羊沙乡和羊永乡两起重大调解工作,收效很大。
  法律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不断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层次,优化服务质量,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律师工作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真贯彻《律师法》,积极开展律师各项业务,逐年为国营、集体、乡镇企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0家,因企业破产、改制等因素,从2006年至今减少到6家。几年来,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41万余元,办理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70余件,民事经济案件代理2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2000余份。公证工作始终贯彻《甘肃省公证工作条例》和《公证法》,在办证过程中坚持做到“三准”、“四及时”、“五个严格审查”即:运用法律准、认定事实准、制作公证书准;请示及时、汇报及时、受理及时、出证及时;严格审查法人资格、严格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责任能力、严格审查合同条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严格审查双方当事人的履约条件和履约能力、严格审查经济合同中的担保人、担保单位和固定资产的抵押。近5年来共办理各类公证1800余件,收费40万元左右,从而使公证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4年,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近几年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于2012年初积极筹建了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多项职能为一体的法律服务中心,着有成效地开展了法律援助和便民服务工作。近年来共接待来访咨询1400多人次,在咨询中主持调解900件、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多件,法律服务中心已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单位。2014年5月份,成功调解平息1件移动公司因建设移动塔而引发的毁坟矛盾群众性事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团结。并在全县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普遍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和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将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的要求落到实处,做到应援尽援。
  队伍建设方面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1999年以前,系统内干部文化层次在大专以上的占30%,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占70%。2012年底,系统内干部通过自学考试及各类成人函授,本科学历占70%,大专学历占20%,中专以下学历占10%。近年来,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体教育实践活动基础上,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建设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队伍。尤其是2014年,通过积极争取落实,对多年来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得以解决。新公选配备13名专职司法所所长,并落实了乡镇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所有司法工作人员实现了统一着装,办公楼项目有望在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并针对基层单位办公条件差、基础工作薄弱严重制约目前各项工作开展的因素,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极力筹措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在去年给每一个乡镇配发电脑2台、综合一体机1台的基础上,四月份又给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洮阳律师事务所、各乡(镇)司法所共计配发便携式宣传音箱33套,取证用录音笔22个,照相机20个,电脑5台,碎纸机2套,档案柜70组。
  临潭县司法行政工作近年来尽管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与州内、省内兄弟县市相比较,任然有很大的差距与不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一是依法规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着重解决个别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思想认识不清及衔接、教育、脱管、漏管不到位的问题,提高规范化管理程度。特别要把社区矫正工作摆到严格执行刑罚、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来认识、来对待,必须围绕实现“两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加强和改进,即“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组织、策划和制造重大恶性案件,坚决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二是根据和谐社会和维护大局稳定的需求出发,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改变以往的普法主体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宣传”机制。把培育法律信仰、培养法律意识作为法制宣传的目标,法制宣传内容要从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向传播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观念转变。普法重点上要把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发挥表率作用作为重中之重。要根据新形势的不断变化,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分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紧紧围绕“双联”行动和扶贫开发工作,进村入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努力打造“平安乡村”、“和谐乡村”、“零发案乡村”、“零发案县”。三是紧扣民生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责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须的法律服务。主要围绕两个方面来工作。其一,紧盯“两提高一扩大”的目标,践行“决不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的庄严承诺。“两提高”就是提高法律援助个案补贴标准、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一扩大”就是要扩大法律援助惠及覆盖面。其二,要以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12348法律咨询平台、司法行政信息平台打造为重点,加快实现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四是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要坚定理想信念,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推进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树立敢于担当精神,“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要强化组织纪律,切实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临潭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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