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省将人口计生工作确定为“工作任务落实年”。我州人口计生工作的思路目标已明确,在落实中要更加注重抓好十方面的工作。 一、更加注重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保持低生育水平稳定。严格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切实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是实行计划生育的首要问题,也是关键环节。当前,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生育政策的调整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策略的调整,是科学的保证人口基数的需要,绝不是取消计划生育。我们要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宣传“单独两孩”政策的重大意义、政策范围和审批程序,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要建立日常监测制度,动态掌握再生育审批以及出生人口变动情况,加强对目标人群的服务管理,为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更加注重优质服务,进一步提升技术服务水平。一要启动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卓尼、舟曲、夏河、迭部县及合作市要做好示范单位创建任务的准备工作。临潭、玛曲、碌曲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切实做好软硬件建设。二要改进和加强技术服务。坚持避孕节育经常性服务模式,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将环孕情服务与生殖保健服务有机结合。加强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为群众提供适宜、及时、安全、有效的避孕服务。三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和蓝氧治疗仪应用工作,实现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州列为民办实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项目今年要实现三年对检查对象全覆盖的目标。协调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机制,叶酸投服率达到90%以上。 三、更加注重示范带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不仅仅是发展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解决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既与党和国家的执政理念相统一,也是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更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途径。一要大力推进“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迭部、夏河县年内要通过省级验收。二要进一步深化“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确保国家“三项制度”和省州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全面落实,通过增加收入、提标扩面、资源整合、项目叠加,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三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卫计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力度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四要全面落实各项法定奖励优惠政策,大力提高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费和农村二(三)女节育户养老储蓄落实率。 四、更加注重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外部环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顺应形势的发展,调整工作思路,改革宣传教育内容、形式和方法,才能有效满足群众需求。一要启动幸福家庭示范州创建活动,每县(市)在城市和农村各建成1所集家庭健康、家庭服务、教育培训和文化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示范化“陇家福·幸福寓所”,为城乡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两户“家庭提供综合服务。二要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文明富裕、身心健康、和谐幸福、奉献社会”为标准,评选表彰“陇家福·幸福家庭”先进典型,传播幸福家庭正能量。三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家庭人口文化宣传系列活动,大力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倡导建立志愿者宣传服务队伍,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先进婚育观念,关注女孩生存环境,帮助女孩成长成才。 五、更加注重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流动人口快速增长,城市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我们对城市和流动人口还缺乏精细管理,工作措施还不完善,属地管理难到位,存在服务管理“真空”和“盲区”。因此,要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全力抓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和网络化协作工作,定期通报监管情况。启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各县(市)要建立计划生育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网络,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州、县、乡三级技术服务机构,为流动人口开展免费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力争流动人口计生协覆盖面达到95%以上。 六、更加注重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实施国家“金人工程”,加快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落实《人口信息数据采集流程规范》,加强对人口信息数据的定期全面核查。依托村(居)工作网络和队伍,落实定期采集信息制度,尽快实现县乡人口基础信息的交换与共享,精简基层台账,提高工作效能。坚持求真务实,鼓励基层报实数,加强数据比对和核查,提高信息质量。推进相关部门之间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健全出生个案信息登记制度,健全完善与统计、公安、教育、人社、民政等部门信息交换、比对、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的全员覆盖、质量提升和及时更新。 七、更加注重方便群众,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简政放权,是全面改进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的需要。因此,要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办证手续,方便群众,推行一次性告知、首接负责、限时办结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度,坚决杜绝“办证难”现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今年将对一孩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手续简化等进行改革,针对办证程序的改革,州、县要尽快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开展有奖举报活动,零距离行动和阳光计生行动,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防止计划生育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B超管理、实名登记制度和引产药品的购销监管,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两非”力度,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缩小自由裁量幅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八、更加注重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一要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中,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县(市)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履行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能。要保留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按常住人口比例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至少有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和省编办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市县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改革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有效整合县、乡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各县(市)、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加挂健康教育所的牌子,合理调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基层健康教育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三是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主动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计生协会“参公”、“入序”和“三定”工作。依法制定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公约,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的计划生育职责,计划生育协会的任务、群众应享有的权力和义务,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加大诚信计生推进力度。四要继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岗位培训进修和继续教育,加强行政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人口统计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学习。 九、更加注重措施落实,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保障能力。一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坚持“一票否决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要明确进一步加强政策统筹、工作协调、信息共享,促进相关部门经济社会政策和服务管理措施与计划生育工作有机衔接,形成齐抓共管计划生育工作的环境和工作机制。三要严格落实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的意见》,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计划生育事业费财政本级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10%。 十、更加注重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由于人口计生工作直面群众的特殊性,近年来基层反映强烈的考核指标过高、次数过频、弄虚作假等问题成为基层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焦点。因此,人口计生部门的党风廉政及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我们要紧紧围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着力强化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监督检查、查办案件、考核评价等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