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夏河县00110003号 位于夏河县拉卜楞镇麻莲滩村。宗地四至:东邻夏河县疾控中心、夏河县301站、浪格塘自然村草地;南临公路;西邻夏河县东区供暖公司;北临山坎。 23019.7平方米(约34.53亩) 商业用地(宾馆用地) ≥1 ≤85% ≥15% 40年 9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甘南州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应于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5月12日向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及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咨询。(节假日休息) 2、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有意竞买者须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按有关要求向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及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竞买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竞买人可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领取拍卖文件(节假日休息)。 3、申请人须按拍卖文件规定的方式、期限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5年5月12日下午16: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5年5月13日下午15:10时。 拍卖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拍卖出让的土地按现状出让,宗地出让面积最终以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该宗地仅限于宾馆建设项目,竞得人在开发建设宾馆前,须将建设方案提交至夏河县住建局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开工建设,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夏河县城乡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4.如买受人在竞得后一年内不能开工建设,出让方有权取消买受人的买受资格,并无偿收回出让宗地另行出让。 5.本拍卖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夏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联系电话:0941-8211160 赵先生 苏先生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街539号(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北楼)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8919113180(牟先生) 13919211265(孙先生) 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00号万佳名苑11楼G座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夏河县国土资源局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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