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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5年06月26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


  □王银成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四风”已成为大家的共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的好转,带动了民风社风的转变。但是,仍有一些干部错误地以为,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就是“一把火”、“一阵风”,烧一烧、吹一吹就过去了,对八项规定的重要性、紧迫性、严肃性、长期性认识不足,甚至对“规定”麻木不仁,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公款吃喝、公款报销、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嫁娶敛财、巧立名目滥发补助等严重问题时有发生。总以“太讲规矩,未免不近人情”、“稍微放宽一点,问题不大”为由,使规定一个样,执行一个样,把纪律当成了“稻草人”,把规矩当成了“变形金刚”,消解纪律刚性,绕过规矩约束。久而久之,纪律和规矩成了摆设,规定成了形式。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关键就在于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八项规定涉及面广,内容详尽,操作性强。中央纪委要求,凡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落实八项规定必须持之以恒,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驰而不息,一抓到底。这充分表明了中央落实八项规定的决心。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实施八项规定入手,以上率下、直击积弊、扶正祛邪,党风政风焕然一新。身为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是必须遵守的金规铁律,严守纪律是践行誓言的必然要求。党纪严于国法,是制度的“笼中之笼”,党员干部违法必先违纪。有规定、有纪律和规矩就要遵照执行。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贪腐分子都是从第一次破“纪”开始,慢慢发展到破“法”的。因此,要明白违纪不是小节,纪律管的不是少数,党纪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要求,国法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按规矩办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执行八项规定,按规矩办事,路再“滑”也不会跌倒。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谨记“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用纪律这把钢尺约束自己,用规矩这把铁规规范自己,不但自己不贪不占,还要以严格的标准和严的纪律约束亲属和身边人。只有这样,才是对组织的负责,对自己的善待,对亲属和身边人的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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