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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国税局为小微企业减负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5年09月17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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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夏河讯 近日,夏河县国税局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添薪。
  自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到2017年底。对于这一政策变化,夏河办税服务厅快速反应,立即集中人员进行学习,通过LED屏、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微信等途径开展宣传工作。同时,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咨询岗”,告知纳税人新的政策内容,并提醒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纳税人,自2015年11月预缴申报期开始,自行计算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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