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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南州纪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5年09月18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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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巩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王三运,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州委书记俞成辉,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王勇对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作出的批示精神,现将《中共甘肃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甘纪办[2015]20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过一个简朴、祥和、愉快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坚决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各县市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州委《实施细则》精神,抓好本县市本单位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具体问题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主动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同级党委(党组)按照州委党风廉政建设“48792”主体责任体系要求,及时对中秋、国庆节期间的督查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相关规定,以上带下,发挥表率引领作用;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四风”整治工作;督促各级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州委《实施细则》精神的宣传,认真做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通过各种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晓中央和省、州的规定要求,早打招呼、经常提醒,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及时建立联动机制。要通过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新闻媒体联动机制、新闻调查与案件调查双推进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奖励与媒体激励同促进机制,对“四风”问题寸步不让露头就打,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信息传递、追踪跟踪、深度挖掘、公开曝光等方面的优势,瞪大眼睛紧盯“四风”变种问题,特别是深挖吃老板、吃下属、吃服务对象、吃“机关食堂”等“四吃”问题和开假发票、做假账、假接待、假招商等“四假”问题;重点追踪调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节礼、乱发福利等“节日病”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州纪委将协同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媒体发现和反映的问题立说立行,快查速办。州纪委还将对媒体提供的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核实后予以奖励。
  四、聚焦“四风”不发散。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顶风违纪的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尤其对中央三令五申禁止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奢靡享乐、乱发福利等问题,要严查严办,速查速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要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报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五、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认真坚持中秋、国庆节期间查处问题周报制度,按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查处、通报问题的情况。要畅通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特别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要严查严办,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不断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
  举报电话:12388、8212628、8219088
  网上举报:http://gansu.12388.gov.cn

                       中共甘南州纪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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