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指在城乡社区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领导下,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等的作用,通过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对计划生育事务进行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其实质是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治相结合,行政工作与群众工作想结合,依法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它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形成计划生育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诚信计生 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基础上,探索将计划生育工作与诚信社会建设结合起来,推行政府和群众“双向承诺、互为守信”,通过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明确责任,履行义务,兑现奖惩,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推进诚信计工作,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有关机制和规范,畅通群众利益表达和平等对话协商的渠道,改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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