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黄金冶炼厂现有生产废物一批,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所有生产废物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废物的具体情况及拍卖办法如下: 一、拍卖废物的基本情况 炭泥及其他冶炼废物共计大约10吨。 二、废物的拍卖办法 1.所有废物必须一次性全部拍卖不单独分开拍卖。 2.各竞买人在报价前需缴纳1000000元现金作为保证金,中标的自动转为货款。如报价前不缴纳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次开标活动。 三、需要的基本手续 1.所有参加竞拍人员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以上两证必须在环保部门备案。 2.《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本人身份证以及企业委托书。(所有证件必须盖章并保证证件的合法有效,如发现有伪造证件者需负法律责任)。 3.所有手续报玛曲县环境保护局进行资格审核。如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竞拍。 四、其他规定 1.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串标等违规行为的,罚没保证金,如中标的视为无效。 2.如中标后5日内拒不签订废物转移协议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 3.在废物未办理完毕所有手续前,所有废物不得转移。 4.中标人成功中标后所有手续自行办理,冶炼厂概不负责办理工作。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 请有意向购买的单位或个人,于2015年10月10日17:00前携带有效证件到玛曲县黄金冶炼厂报名登记,(报名费500元)。 联系人:常骏 联系电话:13909418966。 拍卖地点:玛曲县黄金冶炼厂,拍卖时间待定。逾时者视为放弃本次拍卖。 2015年9月30日 玛曲县黄金冶炼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