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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尕口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5年10月29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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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就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尕口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
  1.项目名称:
  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尕口尾矿库工程
  2.工程概要:
  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扎油乡尕口村西南。距现有2000t/d选厂北面山脊后的沟谷内,与选厂由一座西-东走向的天然山体相隔,坝体与选厂相距约3.5km,最近直线距离1.5km。
  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尕口尾矿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尾矿坝、排水系统、压滤车间、尾矿输送系统、回水系统、截渗坝、防(排)渗、公用工程等。拟建尾矿库设计总库容为2160×104m3,有效库容为1728×104m3,总坝高为140.0m。采用筑坝方式为干堆上游式筑坝,初期坝型为碾压透水土石混合坝,堆积坝为上游式土石碾压堆筑后期坝,外坡采用加筋土石护坡,为二等库。尾矿库防洪标准采用1000年一遇,排水系统包括库内排水系统和库外排水系统两部分,库内排水采用泄水井+排水涵洞,库尾清水由泄水井→排水隧洞→消力池构成防洪排水系统,坝体两侧清水由坝肩排水沟排出库外,库外修建环库排水沟,坝肩采用截水沟排洪。尾矿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薄膜(HDPE)防渗,在膜的下层设置粘土保护层,防渗层依次为:尾砂、1.5mmHDPE膜、保护层、平整地基。尾矿输送系统采用坝前排尾、多管均匀分散放矿,沿道路隧洞,管道压力输送至压滤车间。回水管线至压滤车间后(回水泵站至压滤车间距离670m),与尾矿输送管线并排铺设。在坝下游设回水池一座,尾矿水在尾矿库库尾澄清后经排水系统进入坝下游回水池内再进行回水供选厂使用。并建设尾矿库值班室、照明灯及通讯系统等公用系统。
  项目总投资29323.59万元,环保投资4441.84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尾矿库投入运营后,对大气的影响主要为大风天气时的无组织扬尘。尾砂起尘强度与尾矿砂含水率、风速有较大的关系。含水率的增加,起尘强度迅速减小,而在同样含水率情况下,起尘量随风速的增加而增加。
  经类比,物料装卸扬尘源强与物料的湿度、粒度等有关,一般在300~900mg/s,一般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抑尘效果可达50%左右。此外,尾矿库裸露干滩面积较小,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本评价建议尾矿采取库边均匀分散放矿,并及时利用尾矿库澄清水对尾矿库库面进行淋湿、喷固化剂或覆土的方式,保持干滩尾砂表面的湿度,可有效的减少扬尘,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
  尾矿库正常情况下库内澄清水及大气降水全部收集返回选矿厂重复使用,不外排。当遇到事故情况、连续降雨、极端暴雨情况下尾矿库内废水可以贮存在尾矿库坝下回水池内,保证没有废水排入尾矿库下扎油河支流上尕沟。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基岩裂隙水。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岩组以第四系松散层为主,主要分布于扎油河沟谷及两侧支沟的主沟道地段,含水层岩性主要为含碎石粉质砂土,结构松散,富水性弱。基岩裂隙水含水层主要为下伏三叠系板岩,富水性弱。地下水总体从分水岭向扎油沟谷下游径流,最终排泄于评价区外。
  拟建项目建设及评价区范围内无集中生活供水水源地分布,周边牧民生活用水均取自居民点所在地支沟沟脑高位溢出的泉水。
  结合评价区水文地质条件特征及污染源分布,对评价区水文地质情况进行了概化并对污染源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的运行基本不会对评价区地下水及下游保护目标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建设单位在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防渗、截渗措施、监测与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的前提下,从地下水环境方面考量,本工程可行。
  4.噪声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噪声源仅为压滤车间、尾矿输送渣浆泵和回水泵,声源强度一般在40dB(A)~80dB(A)之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环境敏感点均在厂界外700m以上,在噪声评价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等措施,可保证噪声值维持在较低水平,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显著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
  尾矿本身是矿山产生的固体废物,尾矿库实则为固体废物堆存的场所。本项目尾矿库采取了符合设计规范和环保要求的防渗措施,同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尕口尾矿库工程位于甘南州夏河县扎油乡尕口村西南,占地面积66.53hm2。项目周边没有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评价区内未发现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级别的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地;根据对当地居民的走访调查,除一些常见的鸟类和啮齿类外,未见到保护级野生动物的出没。总体上,评价区内无国家及甘肃省保护物种,无地方特有物种和古树名木分布。拟建工程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尾矿库服务期满后,需采取土地复垦措施,以逐步重建尾矿库周边土地利用结构和生态系统,恢复草地植被。
  7.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主要风险单元为尾矿库、尾矿浆输送及回水管线等,对尾矿库溃坝、尾矿库渗漏、管线泄漏事故等进行源项与后果分析。上游干堆式筑坝坝体尾矿库坝体满足规范要求的坝体最小抗滑稳定系数要求。根据尾矿库防渗对地下水的影响预测结论可知;在人工防渗层发生破损事故工况下,尾矿库渗漏对地下水影响相对较小。此外,事故缓冲池的容积可以满足事故状况下废水及尾砂泄漏所需容积的要求。拟建项目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保护和减缓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评价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的危害。评价认为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拟建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尾矿库采用均匀堆排、多点放矿方式,保持干滩表面均匀湿润,降低起尘,定期将尾矿水用泵扬至尾矿库干滩喷淋降尘,特别在干旱刮风时增加洒水频率,并在尾矿库边坡栽种草本植物进行覆土绿化,可降低尾矿库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在搅拌站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做好防渗并采用自然沉淀法处理废水,待其沉淀完毕后循环利用。因此拟建项目施工营地区不设置旱厕及其他生活设施,生活洗漱及餐饮设置在选厂厂区内。
  运营期尾矿库溢流水、渗滤液通过坝下回水池收集,返回选厂循环使用,尾矿库澄清水直接泵回选厂,均不外排。暴雨期间,坝下回水池的容量可储蓄尾矿库库区总汇水面积范围内一次洪水总量,确保尾矿库在1000年一遇降雨、溃坝情况下不会向下游的上尕沟排放废水。
  3.噪声控制措施:
  对选用的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可以有效减轻设备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基本不会使厂界现状噪声发生改变,不会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是尾矿,堆存于尾矿库的量为43.4×104t/a。尾矿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要求进行妥善处置,有效防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5.地下水防控措施:
  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对项目建设提出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及管理措施、应急预案措施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设计过程中考虑的风险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严格执行设计要求施工,加强施工质量,对所有构筑物,如尾矿坝、压滤车间、道路隧洞、拦水坝、排水斜槽沟、排水涵管、回水池等要求按设计图纸施工,严防偷工减料,认真把好质量关。并建立拟建项目工程档案。
  (2)水污染事故的风险防范措施
  坝体为土石坝,在坝体下游坝址处设计堆石截渗坝,提高土坝体的排渗能力,确保坝体稳定性;库内设计有泄水井+排水涵洞排洪系统,坝体两侧清水由坝肩排水沟排出库外,库尾清水由泄水井+排水隧洞+消力池构成防洪排水系统,将库区上游汛季洪水引往下游,满足尾矿库防洪要求。
  坝体、库底及边坡必须要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根据《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1998)防渗结构宜包括防渗材料的上、下垫层、上垫层上部的防护层、下垫层下部的支持层和排水、排气设施的要求。
  尾矿库坝下游设置回水池兼做事故池使用,收集尾矿库事故废水。尾矿输送和回水管线设置2座事故缓冲池,并配套事故泵,泵回选厂,避免事故废水污染周围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及环评建议:
  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尕口尾矿库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大气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告知或到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查阅的方式获取环评报告简本(具体联系方式见下),同时也可以通过第二次信息公示的网站下载环评报告简本。
  建设单位:
  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941—8226829
  传真:0941—8226813
  联系人:贺斌英
  通信地址: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邮寄单位: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邮件:zzgahb@163.com
  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电话:010-63299490 63299492
  传真:010-68324912
  联系人:林星杰、白飞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3号楼1211室
  邮编:100160
  邮寄单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电子邮件:xingjielin@sina.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尕口尾矿库工程所在地或/与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在拟建工程所在地网上公示的方式对项目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环评报告初步结论向公众进行介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对拟建工程有意见或提出建议,可在第二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或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反映。
  (九)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和社会现状的看法: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预期是什么,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的看法。
  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公众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补偿措施的意见。
  除上述内容外,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应就特定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查。同时,应允许公众就其感兴趣的个别问题发表看法。
  公众可出具书面意见致信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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