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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玛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房地产拍卖出让公告 |
甘南交土告字[201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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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 甘南日报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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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玛曲县人民政府批准,玛曲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原玛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拍卖标的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原玛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 原玛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用地(5-59、5-59-1号) 位于玛曲县步行街东侧,东临雅玛园;南临伸格加;西临冉扎;北临雅玛园。 4291.54平方米 商业用地 ≤2 ≤10% ≥10% 40年 384万元 原玛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房屋建筑物面积合计为753.91平方米,证载673.05平方米,房产证号为《玛房权证2007字第1032号》,房屋建筑物按现状出让。具体情况详见《原玛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房地产拍卖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应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25日向玛曲县国土资源局及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咨询。 2.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每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有意竞买者须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按有关要求向玛曲县国土资源局及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领取拍卖文件。(节假日休息) 3.申请人须按拍卖文件规定的方式、期限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5年11月25日下午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下午14:30时 拍卖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厅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 2.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拍卖标的,费用自理。 3.竞得后,开发建设必须符合玛曲县城乡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4.本公告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拍卖标的详细情况以《原玛曲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房地产拍卖文件》载明的为准。 玛曲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0941-8211232 赵先生 苏先生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8919113180(牟先生) 13919211265(孙先生)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玛曲县国土资源局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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