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扩建工程概况: 甘肃玛曲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91年,下设格尔柯金矿、贡北金矿、格尔柯选矿厂,截止2001年公司采选规模达到1150t/d。2010年,经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甘国土资矿发〔2010〕5号文),格尔珂与贡北金矿正式整合为甘肃玛曲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水金矿。2011年公司拟对原有II期150t/d选矿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增扩330t/d选矿规模,使总选矿规模达到1480t/d。增扩部分选矿原料在获取330t/d采矿权前,利用矿山早期开采堆放的低品位废石的和堆浸渣。 改扩建工程增扩磨矿间和浓密间,并新建一座粉矿仓,同时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在原II期选厂原址实施,不新增用地,总投资2997.41万元。 本次公示工程原以采选各增扩330t/d建设项目分别于2012年10月8日和2013年6月19日在《甘南日报》进行了公示,为了便于环境管理,现将两项目整合后进行再次公示。 二、改扩建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 改扩建工程运营期在破碎、筛分工段和燃煤锅炉房产生一定浓度废粉尘、烟尘、SO2和NOX,通过“以新带老”措施将破碎筛分工段现有文丘里除尘器更换为袋式除尘器,锅炉房现有干法旋风除尘器改为湿法除尘,使废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带来明显影响。 2.水环境: 现有1150t/d采矿矿井涌水经井下总容积5400m3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采选工况,选矿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若出现意外停电和设备故障,选矿废水可汇存至拟建的13000m3事故应急池储存回用;生活废水通过一座50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综合利用。运营期废水能够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带来影响。 3.固体废物: 改扩建工程新增固废主要有尾矿和生活垃圾。尾矿产生量330t/d,运往尾矿库堆存;新增生活垃圾14.7t/a,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玛曲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4.声环境: 改扩建工程运营期噪声贡献值在28~34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的影响甚微。 5.闭矿期生态环境: 矿山服务期满后,经对采空区填充,原有露天采坑整治,尾矿库闭库、地表厂区及生活区建筑物拆除,通过生态恢复,环境扰动可恢复到原有水平。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改扩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玛曲县矿产资源规划,属国家鼓励类项目。工程在落实上述污染治理和“以新带老”措施后,能够做到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水实现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改扩建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团体、就本工程提出意见或建议: ⑴您对该矿区及周边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⑵您认为矿区现存的目前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⑶您认为该工程建设是否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⑷您认为该工程建设是否能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 ⑸您认为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会带来哪些环境问题? ⑹您是否支持该工程的建设? ⑺您对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甘肃玛曲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⑵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勇 联系电话:18709410255 七、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 ⑴环评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⑵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225号甘肃环境科技大厦 邮编:730020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13919834320 电子邮箱:977935101@qq.com 八、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开始的15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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