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甘肃省夏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甘南交土告字[2016]01号
|
|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6年01月05日 来源: 甘南日报 |
作者:
|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应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26日向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及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咨询(节假日休息)。 2.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6日,每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有意竞买者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按有关要求向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及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竞买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手续,领取拍卖文件(节假日休息)。 3.申请人须按拍卖文件规定的方式、期限,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26日下午17:00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6年1月27日下午17:00时。 2.拍卖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拍卖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宗地出让面积最终以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本次出让宗地不包括地上房屋建筑物,申请人在报名前须自行与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所有人达成书面补偿协议。该房屋建筑物已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价值评估。竞得后,因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4.竞买人在竞得后必须严格按照夏河县城乡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及防震等有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本公告发布的规划指标与实际建设规划发生冲突时,以夏河县住建部门的要求为准。 5.本拍卖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夏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并有权中止拍卖出让活动。 七、联系方式: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联系电话:0941—8211232 赵先生 苏先生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街539号(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北楼)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31—8470330 18919113180(牟先生) 13919211265(孙先生) 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00号万佳名苑11楼G座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夏河县国土资源局 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六年一月五日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夏河县00107168号 夏河县拉卜楞镇人民街东侧 1834.86平方米 商业用地 ≤1 ≤85% ≥15% 40年 83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夏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夏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