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玛曲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玛曲建立发展党员组织部门预审制,严格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着力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明确预审内容。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注重纯洁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预审首位,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综合考虑,端正入党动机;明确24项发展党员预审内容,印发29项发展党员材料范文,对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党组织同入党申请人谈话材料、个人思想汇报材料、个人自传等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入党材料真实、齐全,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规范预审程序。党支部、党(工)委、县委组织部三级联动,及时反馈,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严格程序,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严格结果运用。经县委组织部预审合格的,基层党组织方可按程序进行公示和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对材料不齐全或程序不规范的,责令所在党组织重新上报审查;对未经预审或者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承认;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从根源上杜绝“带病入党”。 (陈福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