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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交通违法清零工作的通知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6年05月05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年月日


  机动车所有人、单位:
  根据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违法清零行动的要求,凡2016年3月1日前的机动车交通违法不确定机动车驾驶人的实行不扣分,只缴纳罚款的处理,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结束清零工作,希望机动车所有人在5月31日前尽快到合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查扣等措施,并将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部署、拦截、查处。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需携带车主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和驾驶证。务必在5月31日前处理完您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合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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