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4版:甘南日报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关于原东二路羚城市场拆迁回迁户 商铺分配事宜的公告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6年05月12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年月日


关于原东二路羚城市场拆迁回迁户 商铺分配事宜的公告
  原东二路羚城市场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商铺户主的积极配合下,2012年12月完成了拆迁工作,2013年5月由甘肃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动工建设,经过3年的建设,已于2016年3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为使原东二路羚城市场拆迁户尽早回迁,市政府成立了东二路羚城市场安置房及商铺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回迁户的安置事宜。根据《东二路羚城市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置换方案)》,自2015年1月正式启动原东二路羚城市场回迁安置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市政府对被拆迁户提出的一些疑问给予明确的答复,对于一些合理要求及时给予回应。根据《东二路羚城市场商铺补偿安置协议》,商铺交付后由被拆迁户自行组织分配,但自2015年3月份由被拆迁户选出19名代表并开展商铺回迁分配工作以来,分配工作进展缓慢,没有取得实质性成果,为此,市人民政府根据大部分被拆迁户的要求,为尽快完成东二路商铺回迁安置工作,现将原东二路羚城市场被拆迁户回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东二路羚城市场商铺补偿安置协议》,在被拆迁户无法自行分配的情况下,由原东二路羚城市场被拆迁户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由合作市人民政府主持开展原东二路羚城市场拆迁商铺的回迁工作,为此,原东二路羚城市场拆迁回迁户以户为单位单独提出书面申请。
  二、市人民政府组织分配工作时,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按照签订协议时拆迁户的排序、楼层进行分配。并按照大部分被拆迁户的意愿,确定各楼层的回补价格(即各楼层商铺面积超出或缺少时的多退少补价格)。
  三、原东二路羚城市场拆迁回迁户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商铺分配申请后,必须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商铺回迁安置办法进行回迁。
  四、申请提交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五、申请提交地点:东二路羚城市场安置房及商铺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住建局院内合作市拆迁办)。
  六、市人民政府根据被拆迁户递交申请的情况,超过80%原商铺间数的被拆迁户提出申请后,全面启动回迁安置工作。
  七、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向市人民政府提交申请的,将视为同意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回迁安置工作。
  八、被拆迁户既不提交申请,也不配合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分配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被拆迁户负责。
  特此公告
        东二路羚城市场安置房及
        商铺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6日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研发室制作
copyright@2008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