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作讯 近年来,合作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各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公诉部门下设未检工作办公室,选派业务全面、富有爱心、耐心细致的骨干从事未检工作。在受案范围方面,性侵害未成年人,拐卖(绑架)儿童,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遗弃、伤害、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案件纳入未检部门受案范围。在工作模式方面,“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得到进一步落实,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保护。 未检干警先后赴合作市佐盖曼玛乡中心小学、勒秀乡中心小学、合作市藏中等学校,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以生动的案例作为支撑,从刑事法律法规、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原因、在校学生犯罪的预防、学生自我权益维护等方面,开展法制宣讲,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朱舟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