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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江车至碌曲县双岔三级公路建设工程(碌曲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6年06月22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年月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卓尼县江车至碌曲县双岔三级公路建设工程(碌曲段)
  建设项目概况:路线起点位于加勇喀(卓尼县与碌曲县两县分界处,垭口),终点至碌曲县双岔乡,与S326(原X402线博贡路K50+000处)相接。碌曲段路线全长16.340km,按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标准进行可行性研究,路基宽7.5m,路面宽6.5m,路面铺筑宽6.9m,两侧0.3m土路肩硬化,铺筑沥青砼路面。新建小桥1座,长15.2m,新建涵洞48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道,钢波纹管涵43道)。估算总投资人民币5948.48万元,建设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本项目是G248线与S326线的又一连接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将极大地促进该区域内乃至全县公路的建设步伐,并对改善该区域公路网的等级结构,提高路网通达深度,发挥路网整体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噪声源
  项目施工期间,作业机械类型较多,如地基处理及开挖是挖掘机、推土机等;路基填筑时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等;道路路面施工时有光轮压路机、砼切缝机等,这些机械运行时在距离声源5~15m的噪声值在76~95dB。
  (2)大气污染源
  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有:运输车辆引起的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粉尘和扬尘;施工机械燃油排放的废气等。
  (3)水污染源
  本项目施工期间污水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的冲洗水和工程施工废料受雨水冲刷入河产生的污水,还包括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和(或)露天施工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一定量的含油污水。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道路清除表面杂土产生的废弃土。
  2.营运期污染源
  (1)噪声污染源
  噪声主要来自路面行驶的机动车产生的交通噪声。
  (2)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排放的尾气。
  (3)水污染源
  本工程建成通车后,路面雨水及其所含污染物将其大部分经由排水系统进入受纳水体,将会对水体水质产生一些影响。
  (4)对沿线生态景观的影响
  对生态景观的影响主要是由施工期间开挖地面,容易形成水土流失,导致淤塞河涌和排水渠道。
  三、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土保持措施
  ①合理规划施工进度
  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减缓雨季时暴雨对坡面的剧烈冲刷;同时对边坡的临时排水沟进行必要的疏通、整修,减少水土流失。
  ②沉沙池的建设和管理
  本项目施工路段的泥沙容易随水流进入沿线排洪渠等水体中,因此施工中须重视沉沙池的建设,避免泥沙直接进人水体;及时清理,防止泥沙溢出进入水体。
  ③做好弃土堆防护措施
  ④坡面植草措施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路施工环境噪声防治”的有关规定,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
  ①注意保养机器和正确操作,尽量使筑路机械的噪声维持在最低声级水平。
  ②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同时在施工便道50m内有成片的居民时,夜间应禁止在该便道上运输建筑材料。
  ③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缓解施工时对敏感点的影响。
  ④在有市电供给的情况下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组。
  ⑤对高噪声设备(如振动式压路机、发电机组、空压机等)要进行适当屏蔽,作临时的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治理。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本项目施工期间对可能造成扬尘的搅拌,装卸等施工现场,要有具体的防护措施,以防止较大扬尘蔓延污染。②施工场地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③加强弃渣土方堆放区的管理,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宜长期堆积。④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⑤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应冲洗干净。⑥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或煤作为燃料燃烧。⑦施工结束时,应及时恢复施工占用场地的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4)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路基施工地段,应做好防、排水工作。
  ②在修建道路时要注意及时清扫多余和散落的泥沙,平时应经常注意及时清理土料、粉尘。
  ③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
  ④施工中的废油及其它固体废物不得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堆放在水体(水源)旁,应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放置的地点或依有关规定处理。
  ⑤不得在水井等饮用水源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防止水环境污染。
  ⑥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水泥等不准堆放在水体附近,并应设篷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被雨水冲刷入水体。
  ⑦桥梁涵洞施工机械严禁漏油,严禁化学品洒落水体。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淤泥、渣土等固体废物,以及建筑扬尘和交通扬尘等对固体废物将必须严格执行当地相关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的规定,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临时用地的选址尽量避开农田或少占农田。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道路绿化和边坡绿化等措施,减缓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机动车和道路交通管理,保持机动车的良好运行状体和道路的清洁度。通过建设绿化带、建筑隔音处理和合理建筑规划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对于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对噪声值超标的环境敏感点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机动车管理,加强机动车监测与维修,控制交通污染源强度。定期清洁路面,减少道路扬尘。合理规划道路周边土地利用,避免大气污染对敏感点的影响。加强道路绿化,发挥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4)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规划路两侧建排水沟、雨水管隔一定距离设置沉砂池,并定期清理;制定安全行驶的规章制度,减少事故发生率。制定应急预案,降低污染事故的环境影响,并安装提示运输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车辆慢行的警告牌。
  四、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盛装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撞车、翻车等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化学品泄漏到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从而造成较为严重的大气污染和一定的地表水污染。
  本项目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的概率很低,重大危险源主要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由于事故造成化学品泄漏对项目附近水体、群众产生影响。事故处理按当地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实施,可在最大限度上减轻事故对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产生的影响。因此,本项目产生的风险是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
  五、评价结论
  本环评报告对项目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及预测评价,并提出了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该项目污染控制重点是控制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噪声、扬尘、污水等对周围敏感点带来的影响,减轻机动车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以及控制营运期道路机动车尾气排放。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通车后,交通噪声会对周围敏感点造成一定程度影响,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其对敏感点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满足碌曲县附近区域方便、快捷、有序的交通需求,优化碌曲县区域路网布局、改善区域路网结构,提高现有道路的通行能力,提高了碌曲县骨架路网布局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尽管项目的施工建设和运营将会对沿线的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建设单位只要合理开发,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的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是:通过网站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采取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和运行将产生的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影响的看法和建议、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或者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碌曲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碌曲县勒多西路县政府统办楼
  联系人:曾晓金
  联系电话:13893939018
  环评单位:广东森海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69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1001室 邮编:5105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7638628
  电子邮箱:eia@envitek.com.cn


碌曲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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