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作讯 (记者 马云) 近日,针对近期我州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又有所抬头现象,州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四风”问题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循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责任追究,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不断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环境。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各级各部门大力整治“四风”问题,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但是,近期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逐渐淡化政策观念和纪律意识,放松对有关规定的遵守,有的甚至顶风违纪,在旅游景区公款大吃大喝,上班期间在旅游景区打牌娱乐,在旅游景区公车私用的问题屡见不鲜;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以公务接待为名,在旅游景区、景点和生态园沉迷于吃喝玩乐。这些问题和现象表明,“四风”问题在我州个别单位和部门有所抬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屡屡出现,群众反映强烈。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整治“四风”问题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和第一责任的意识,切实为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作风和纪律建设担当负责,严格管理好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切实做到不触碰纪律和规定的红线,落实好“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不论班子成员还是普通党员干部,一旦出现“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查处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通知》强调,整治“四风”问题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重要的政治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作为首要的监督执纪任务,要通过经常性的明察暗访、重点性的抽查,到单位、到现场发现问题,通过各种举报渠道,核查线索,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使顶风违纪者受到惩处,以强烈的震慑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尊严。不论任何单位出现“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负责监督的纪委纪检组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通知》特别指出,对涉及存在严重“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问责追究,按照从严从重的要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严重顶风违纪的,一律通报曝光,凡是被问责的人员,处理决定都将记入本人档案。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和州委《实施细则》,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印发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到领会精神、严格遵循,弛而不息纠“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要坚决禁止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坚决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旅游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坚决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到风景旅游区公款大吃大喝。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对发现的“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积极监督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形成全社会监督的强大合力,不断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