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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将开展全县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6年09月13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陈建强 通讯员 彭宏林


  本报卓尼讯 (记者 陈建强 通讯员 彭宏林) 为促进卓尼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卓尼县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卓尼县将开展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据了解,教师轮岗交流工作主要在县域内县直学校与乡镇学校之间、乡镇中心学校与村小(教学点)之间实行。轮岗交流时间不低于一学年,交流范围和对象主要为全县公办学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乡下工作经历不够5年的专任教师在同类学校之间交流。
  为确保轮岗校长教师的整体水平,对轮岗人员的具体条件做了规定。其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中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2届或满8年的校长、班子成员,应进行轮岗交流,交流期满后,受援学校对交流人员的工作表现做出鉴定与评价,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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