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舟曲讯 近日,舟曲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舟曲县无固定收入的县乡人大代表生活补助发放办法(试行)》。《办法》指出,从2016年起,舟曲县将为无固定收入的县乡人大代表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以弥补代表因执行代表职务而产生的经济负担,为代表履职提供适当的经济保障,进一步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 根据《办法》规定,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生活比较拮据的城乡居民代表每月均可领取一定的生活补助。其中:县人大代表按每人500元/月的标准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核定发放;乡(镇)人大代表按每人300元/月的标准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核定发放。对于代表身份重叠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最高标准的生活补助。 《办法》同时规定,无固定收入的人大代表的生活补助将实行动态管理,即:补助资金由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每年年初按照代表变动情况核算后,由县级财政列入当年财政支出预算;各发放单位(机关)依据代表年内履职情况,按照“月计年结”的方式发放。 经初步统计,今年,全县符合生活补助发放条件的县人大代表32名,乡镇人大代表242名,预计发放补助总额达106.32万元。此外,为保障乡镇人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6年舟曲县还将19个乡镇的人大工作经费统一提高到了4万元。 (郭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