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变更概况: 甘肃省舟曲县桥子水电站工程位于舟曲县武坪乡拱坝河干流上游段,工程起初根据可研编制了环评。但随着工程踏勘和对工程建设环境的深入调查,发现原规划及可研设计的装机规模偏小,无法最大限度利用河段蕴藏的水能资源,由此工程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工程实际装机规模由设计的12.6MW增加到16MW,增加3.4MW;二是实际建设坝址向上游移动1.23km,水库实际正常蓄水位由原来的1913m上升到1950m,水位上升37m;三是工程纳入了大海沟坝址及引水钢管建设,新增引水流量0.7m3/s,导致工程规模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需要变更环评。 二、工程环境影响变化概况: 鉴于上述工程实际规模及建设内容发生了变化,其带来的环境影响也有所改变:一是电站坝址上移1.23km,增大了水库淹没面积,增加了回水长度和减水河段长度;二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扰动面积较原来有所增加;三是减水河段的增加,增大了项目对陆生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四是新增大海沟支流引水,造成大海沟坝址下游水文情势发生改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区周围农户、工作人员、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桥子水电站建设工程的变更情况? (2)如果您了解该项目变更情况,您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信息的? (3)您认为工程变更后对周边环境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4)您认为该项目变更后,通过合理可行的减缓措施,其影响是否能降至环境可接受水平?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变更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项目变更,从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若要查询项目简本或公众认为必要索取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联系: 建设单位:舟曲县恒基嘎尔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18919390312 环评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国环评甲字第3702号)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13919834320 联系地址:兰州市雁儿湾路225号甘肃环境科技大厦915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