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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2000t/d采选配套项目变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6年11月23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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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就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2000t/d采选配套项目变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2000t/d采选配套项目变更工程
  工程概要: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那吾乡,早子沟金矿现有厂区内。保持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采选生产规模(2000t/d、60万t/a)、金精矿产量129.2t/d、38760t/a)不变,环保提金工程新增载金炭320t/a,新建矿山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00m3/d。
  保持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产能及主体工艺不变,主要针对采选废水处理方式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包括以下四方面:
  (1)鉴于矿山实际采矿过程中,发现矿井涌水较原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值变化很大(矿井涌水由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715.68m3/d增加到2700 m3/d),修改、完善矿井涌水收集、输送系统,新建矿井废水处理站,矿井涌水经矿井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作采选生产用水,剩余水量(2031m3/d)外排至早子河。
  (2)为了更好地回收尾矿中的有价金属,在选矿废水处理站前增加环保提金工序,回收的载金炭外售,环保提金处理后的尾矿按原设计方案排至尾矿库堆存。
  (3)鉴于企业现有生活水源井(大口井)处于矿区选厂、尾矿库以及拟设定的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下游,存在水质污染的风险,变更工程将生活水源井迁至其南侧早子沟的支沟内,新建供水井1眼(深度20m,管径0.6m)、泵房1处和700m左右供水管线。
  (4)选矿生产用水外部水源原取自早子河,变更工程将生产水源全部由矿山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取代。
  变更工程新增总资金为2000万元,工程新增投资全部为环保投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
  (1)合作市的水资源条件较好,变更工成用水量较少,多余矿井涌水经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后排入早子沟,对下游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其他第三方的影响很小,区域水资源条件能够支撑本项目的良性发展。
  (2)早子沟金矿现有的生活取水井位于矿区选厂、尾矿库以及拟设定的矿井涌水入河排污口下游,存在水质污染的风险。变更工程拟将现有生活水源井迁至其南侧早子沟的支沟内,采选工业用水全部取用矿井涌水,取消了采选新水取用量,取新水指标由15.0万m3/a下降为3.98万m3/a,符合取水文号—取水(合水)字[2014]第03号(许可水量15.0万m3/a)的要求。
  (3)变更工程完成后,选矿生产废水不外排;变更工程矿井涌水产生量为2700m3/d,部分矿井废水回用作采选生产补水,剩余部分(2031m3/d)经矿山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进入早子河。
  (4)经预测,矿井涌水排入早子河后,混合后水质与河流本底参数比较,COD、六价铬因子有所降低,铅、镉因子保持不变,氨氮、汞、锑等因子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氨氮、砷、汞、锑等因子污染物浓度增加量分别为0.018mg/l、0.0024mg/l、0.000006mg/l、0.008mg/l,污染物浓度增加率分别为6.77%、96.0%、20%、100%。氨氮、砷、汞、锑等因子污染物浓度虽有增加,但仍然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不会改变早子河的水体功能。
  1.地下水环境影响
  矿井涌水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地下水资源量变化以及早子沟沟谷潜水水位下降两方面。
  预测的矿井涌水量为2700 m3/d,涌水量占早子河流域天然地下水资源量179.84×104 m3/a的56.57%,因此采矿工程对区域基岩裂隙含水层的地下水水量影响较大。
  矿井涌水平均影响半径为844.55m,形成的影响范围已扩展至早子沟沟谷,在矿井涌水抽排和大气降水减少共同作用下导致了矿区段早子沟沟谷潜水水位下降和地表水水量削减。在最大影响范围内有两处地下水取水点(黄可一合和道日昂取水点)分布,现状条件下影响范围之内的黄可一合、道日昂供水点并未产生明显影响。矿山开采一旦采矿影响到这两个村庄的取水,矿方将启动应急供水预案,通过管道为黄可一合和道日昂供水。因此矿井涌水对居民饮用水点的影响较小。由于对第四系含水层影响时间较短,影响面积较小,因此矿井涌水量总体上对第四系含水层影响较小。矿井排水会造成早子河流量的减少,但其对整个早子河径流量影响较小。
  2.噪声环境影响
  变更工程与原环境影响报告书比较,在矿山废水处理站、选矿废水处理站内新增部分水泵,新增设备噪声源强在85-93dB(A)之间。经预测,变更工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环境敏感点均在厂界外700m以上,在噪声评价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等措施,可保证噪声值维持在较低水平,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显著影响。
  3.固体废物影响
  原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采矿过程产生的废石、选厂尾矿、锅炉灰渣、选矿厂收尘灰(泥)、废油、废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
  变更工程新增的产物为载金炭和矿井废水处理站污泥,载金炭作为副产品外售,矿井废水处理站污泥作为危险废物管理。
  矿井废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9.9t/d,合3613.5t/a,含水率60%。由于污泥中含有重金属,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定期送甘肃省危险废物管理中心处置。
  矿井废水处理站污泥贮存于二选厂原有的危险废物仓库,危险废物仓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
  综上,变更工程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
  变更工程总占地面积3200m2,新增占地面积800m2。其中:矿山废水处理站占地面积1400m2,位于企业原有的废弃选厂内,充分利用原有厂房设施场地;环保提金工序占地面积1000m2,位于现有选矿废水处理站内;输水管道占地面积500m2,新建道路占地面积300m2,占地类型为工矿仓储用地。
  矿山废水处理站建设内容包括污泥池、污泥脱水车间、配电间、休息室等,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为三台浓密机,曝气池、中间水池、平流式沉淀池等,均布置在布置在现有厂房内;环保提金工序充分利用选矿废水处理站厂房的空余空间布置。变更工程基建内容较少。
  运营期,变更工程新增占地主要为新建道路、输水管线的占地,输水管线主要靠近现有道路建设。变更工程与原环境影响报告书比较,不会对区域地形地貌、自然景观、土地利用结构、植被、野生动物产生明显影响。
  矿山服务期满后,不再产生新的生态环境影响,但需对形成的废弃地采取土地复垦恢复措施,以逐步重建矿区土地利用结构和矿区生态系统。
  本环评要求矿山闭矿后应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恢复天然牧草植被。
  根据《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早子沟金矿项目位于太子山山地森林恢复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根据《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名单》,合作市位于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根据《甘肃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矿区位于经济示范区的夏河-合作经济示范小区中的那吾乡。综合上述规划,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功能主要为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恢复。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的情况下,本项目符合《甘肃省生态功能区划》、《甘肃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的功能区划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在搅拌站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做好防渗并采用自然沉淀法处理废水,待其沉淀完毕后循环利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企业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作选矿生产补水,不排入外环境。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至一体化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法,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选矿废水经处理能力为2500m3/d的选矿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石灰-铁盐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经提升泵输送至原尾矿压滤溢流水管道返回选厂高位水池(2900m3),作为选矿补水回用,整个系统全部闭路循环,没有废水外排。为处理多余的含重金属矿井涌水,建设一座矿井废水处理站,采用以电化学为主的深度处理工艺,设计处理后矿井涌水各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控制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采用消声器消声措施;另外,设备基础采用减振措施,设备采用厂房隔声措施。
  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变更工程新增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矿井废水处理站污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定期送交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4.地下水防控措施
  根据地下水预测结果,对项目建设提出了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及管理措施、应急预案措施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及环评建议
  早子沟金矿采选2000t/d变更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技术先进合理,生产过程达到了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厂址位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工程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本工程在采取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方案后,可实现矿井涌水达标排放,选矿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同时对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合理可靠的处理处置措施。工程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满足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工程所造成的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环境影响均不超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本报告书要求的环保措施前提下,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告知或到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查阅的方式获取环评报告简本(具体联系方式见下),同时也可以通过第二次信息公示的网站下载环评报告简本。
  建设单位: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941—8226829
  传真:0941—8226813
  联系人:贺斌英
  通信地址: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邮寄单位: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邮件:zzgahb@163.com
  评价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电话:010—63299497
  传真:010—68324912
  联系人:林星杰、关晓东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3号楼1409室
邮编:100160
  邮寄单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电子邮件:xingjielin@sina.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早子沟金矿采选2000t/d变更工程或/与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在变更工程所在地网上公示的方式对项目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环评报告初步结论向公众进行介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对变更工程有意见或提出建议,可在第二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或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反映。
  (九)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和社会现状的看法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预期是什么,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的看法。
  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公众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补偿措施的意见。
  除上述内容外,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应就特定的问题进行补充调查。同时,应允许公众就其感兴趣的个别问题发表看法。
  公众可出具书面意见致信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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