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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合作市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6年12月06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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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有效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之规定,现将我院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如下:
  1.(2014)合法执字第04号    被执行人文福成,男,汉族,住甘肃省合作市羚璞小区二号楼一单元401室,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7104200776,拒不履行(2013)合民初字第03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房屋折价款78000元的法律义务。
  2.(2014)合法执字第23号    被执行人程鹏,男,藏族,住甘肃省合作市通钦街419号1栋2单元402室,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820602101X,拒不履行(2014)合民初字第83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借款24万元的法律义务。
  3.(2014)合法执字第28号    被执行人唐文平,男,汉族,住四川省营山县回龙镇幸福街2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924196806228637,拒不履行(2014)合民初字第152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欠款3万元的法律义务。
  4.(2014)合法执字第30号    被执行人陕录退,男,回族,住甘肃省合作市当周代赛5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8008031516;被执行人黎晓君,男,回族,住甘肃省碌曲县玛艾镇舟高路73号1室,身份证号码623026198211281016,拒不履行(2014)合民初字第23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赔偿款5万元的法律义务。
  5.(2015)合法执字第07号    被执行人才让道吉,男,藏族,住甘肃省合作市卡加道乡日加行政村物旦自然村0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6808094014,拒不履行(2013)合民初字第09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折抵款6万元的法律义务。
  6.(2015)合法执字第17号    被执行人尹平,男,汉族,住甘肃省合作市那吾路740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8004153444,拒不履行(2014)合民初字第178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承包费、押金7万元的法律义务。
  7.(2015)合法执字第18号    被执行人合作市扎西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机构代码067212278;法定代表人才让扎西,男,藏族,住甘肃省合作市卡加曼乡新集行政村阿什加布自然村005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9010183812,拒不履行(2014)合民初字第210号民事判决书中返还保证金、苗木价款17万元的法律义务。
  8.(2015)合法执字第26号    被执行人郑文兵,男,汉族,住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刘堡村夏庄组4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21023198302265212,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04号民事判决中书给付劳务费23806元的法律义务。
  9.(2015)合法执字第31号    被执行人邵金环,女,汉族,住甘肃省合作市东六路藏校右侧百货食杂店,公民身份证号码622326196910304949,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91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赔偿款7758.28元的法律义务。
  10.(2015)合法执字第33号   被执行人敏奴海,男,回族,住甘肃省合作市那吾路115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8606021537,拒不履行(2014)城民三初字第249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工程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292393.92元的法律义务。
  11.(2015)合法执字第39号   被执行人郑喜安,男,汉族,住甘肃省临潭县古战乡古战村9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21196810091010,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84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装修款、垫付工资、经济损失36131元的法律义务;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劳务费35450元的法律义务。
  12.(2015)合法执字第45号   被执行人索南道吉,男,藏族,住甘肃省合作市当周南街79号1栋2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8806011077,拒不履行(2014)合民初字第225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借款本金及利息57万元的法律义务。
  13.(2015)合法执字第49号   被执行人柳建新,男,汉族,住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屯乡店子村沟老社00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723198202211719,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106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房屋租金、暖取费16879.8元的法律义务。
  14.(2015)合法执字第54号   被执行人盛丽丽,女,汉族,住甘肃省玛曲县尼玛镇兴隆路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25197911060029,拒不履行(2014)合民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转让费、押金及经济损失219194.81元的法律义务。
  15.(2015)合法执字第57号   被执行人刘爱卿,女,藏族,住甘肃省合作市大绍玛村,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21196511060046,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66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劳务费、借款26000元的法律义务。
  16.(2015)合法执字第63号   被执行人吴丙寿,男,汉族,住甘肃省卓尼县申藏乡申藏村6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22198403216010,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175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赔偿款119539.43元的法律义务。
  17.(2015)合法执字第74号   被执行人林道举,男,汉族,住四川省岳池县伏龙乡芝阳寨村1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12923195612098730,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民工工资28.7万元的法律义务。
  18.(2015)合法执字第78号   被执行人马燕青,男,回族,住甘肃省合作市当周街39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6707051517,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153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借款50000元的法律义务,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427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劳务费7000元的法律义务
  19.(2016)甘3001执2号
  被执行人王作智,男,汉族,住甘肃省合作市西山坡,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27196402183619,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96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赔偿款32901.34元的法律义务。
  20.(2016)甘3001执4号
  被执行人李彬,男,汉族,住甘肃省临潭县新城镇西街村邱家巷1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21199410102212,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179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退伙款35000元的法律义务。
  21.(2016)甘3001执8号
  被执行人张全虎,男,汉族,住甘肃省合作市西山坡二道湾29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8707171534,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184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设备租赁费45000元的法律义务。
  22.(2016)甘3001执10号
  被执行人武而提,男,回族,住甘肃省临潭县古战乡甘尼村八木泉社2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21197302121011,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291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借款19400元的法律义务。
  23.(2016)甘3001执13号
  被执行人常瑞林,男,汉族,住甘肃省卓尼县喀尔钦乡出路村牙扎自然村2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22198810284010,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410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材料款30506元的法律义务。
  24.(2016)甘3001执16号
  被执行人昂格加,男,藏族,住甘肃省合作市念钦南街67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9003184016,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初61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借款15000元的法律义务。
  25.(2016)甘3001执27号
  被执行人常得伟,男,汉族,住甘肃省临洮县南坪镇索林村古塔川社,公民身份证号码622427197303287311,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399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劳务费46420元的法律义务。
  26.(2016)甘3001执28号
  被执行人当子扎西,男,藏族,住甘肃省合作市佐盖曼玛乡地瑞行政村恰仓自然村1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8203083418,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初9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砖款75385元的法律义务。
  27.(2016)甘3001执48号
  被执行人朱三喜,男,汉族,住甘肃省甘谷县安远镇史川村窑湾5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0523197301231734,拒不履行(2014)合民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借款及利息750000元的法律义务。
  28.(2016)甘3001执54号
  被执行人王瑞,女,汉族,住甘肃省合作市当周南街79号1栋2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0623198802130948,拒不履行(2015)兰天信公执字178号公证书中给付贷款126149.88元的法律义务。
  29.(2016)甘3001执56号
  被执行人王林,男,汉族,住甘肃省合作市碌曲路15号1栋1单元142室,公民身份证号码62042219801003141X,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初123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借款270000元的法律义务;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初128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借款160000元的法律义务;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初129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借款101250元的法律义务。
  30.(2016)甘3001执59号
  被执行人旦知才让,男,藏族,住甘肃省夏河县吉仓乡木道村高求曼自然村10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27196208025019,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274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蔬菜款9377元的法律义务。
  31.(2016)甘3001执78号
  被执行人全义军,男,汉族,住陕西省宁强县毛坝河镇小河一组25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2326197603055914,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343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借款59000元的法律义务。
  32.(2016)甘3001执80号
  被执行人卡毛玖,女,藏族,住甘肃省卓尼县阿子滩乡达架村下脑布那自然村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22199203066403,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初183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借款1554元的法律义务。
  33.(2016)甘3001执81号
  被执行人完代本,男,藏族,住甘肃省合作市那吾乡绍玛行政村录豆昂自然村2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01198404104414,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赔偿款41853.17元的法律义务。
  34.(2016)甘3001执86号
  被执行人孙想定,男,汉族,住甘肃省通渭县襄南乡元坪村沟儿湾社1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424198107212238,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借款50000元的法律义务;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初144号民事判决书中给付拖欠工资、入股股金117000元的法律义务。
  35.(2016)甘3001执92号
  被执行人赵超,男,汉族,住甘肃省合作市冷库对面,公民身份证号码412826198709117110,拒不履行(2015)合民初字第422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材料款40000元的法律义务。
  36.(2016)甘3001执109号
  被执行人程兵兵,男,藏族,住甘肃省合作市班玛路65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2119870105077X,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初79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材料款5万元的法律义务。
  37.(2016)甘3001执112号
  被执行人冯龙,男,汉族,住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89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0502198708220116,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再01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16000元的法律义务。
  38.(2016)甘3001执117号
  被执行人阿勒合木道,男,藏族,住甘肃省夏河县阿木去乎镇加科行政村第四自然村,公民身份证号码623027198404051037,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初26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153000元的法律义务。
  39.(2016)甘3001执126号
  被执行人杨鹏飞,男,汉族,住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中华南路中华小区3栋2单元50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152623197712128672,拒不履行(2016)甘3001民初390号民事调解书中给付砂料款36000元的法律义务。
  以上公布的被执行人,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前主动到我院履行法律义务,逾期拒不履行,本院将依法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甘肃省合作市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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