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成芳) 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州对企业退休人员按6.5%的增长比例,提高了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我州根据省上相关文件调整了养老金待遇。据统计,全州8164人享受到了这一政策红利,其中企业退休人员5816人,五七工、家属工2348人。人均月增加143.63元,其中企业人均月增加164.99元,五七工、家属工人均月增加90.72元。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2142.21元,五七工、家属工达到1064.81元,目前已按时足额发放到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