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时限:12月16日 责任单位:甘南州环保局、甘南州安监局、舟曲县政府 受理编号390号 一是舟曲县博峪乡第二坎舟曲蜂园子金矿在博峪森林公园和博峪河保护区内大面积开采选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河流,严重威胁下游居民饮用水源安全。二是文县寨乡博峪林场黄土子一带,有人大面积盗挖金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经调查核实,信访投诉件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保护区内大面积开采选矿不属实,在调试设备期间存在矿井裂隙水及循环池废水部分外溢属实。)接到问题转办后,舟曲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启动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查处程序,紧急赶赴信访投诉涉事地点现场,并会同州监察、监测机构负责人,开展实地调查核实、并进行水体采样等工作,同时要求博峪林场配合调查组,全面排查其管辖区内是否存在私采、偷挖现象。经调查核实:一是舟曲县博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矿山区域不在博峪森林公园(无该机构)和博峪河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二是舟曲县博峪乡、白水江林业管理局博峪林场辖区内均无大面积开采选矿的问题。三是未发现舟曲县博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任何新的生产开采痕迹。四是“关于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河流、严重影响下游居民饮用水源安全”的问题,经现场检查及询问了解,该公司自2015年以来,除2016年的10天调试外,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但是在设备调试期间存在矿井裂隙水及循环池废水部分外溢的问题,因此不存在产生生产废水的问题。关于目前下游居民饮用水的水质情况,甘南州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矿区周边区域地表水、下游村庄饮用水水质进行了采样送检。经两天采样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地表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水质要求限值,未检出汞、氰化物等有毒有害成分;地下饮用水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三类水质标准。五是交办清单所列举报内容“文县寨乡博峪林场黄土子”已核实属陇南境内。该问题经请示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甘南州政府已将投诉情况书面转陇南市政府转办。 问责情况:经调查核实,该信访投诉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不存在大面积开采选矿、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河流的问题。对配套环保设施未建成,尾矿库建设不规范,循环池有废水外溢现象,矿洞矿井涌水(裂隙水)未经处置外排至地表等问题,舟曲县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企业进行了认真整改。 鉴于舟曲县国土、环保、安监、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在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履职尽责、监管比较到位,舟曲县委、县政府未作问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