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夏河县冰华矿业公司大规模露天采矿,使用氰化物堆浸提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 上报时限:12月17日 责任单位:夏河县政府 受理编号461号 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不属实。12月12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信访投诉问题督办通知后,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如实上报有关情况。当日,夏河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分管副县长带领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冰华矿业公司对甘肃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的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关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和要求,具体为:一是投资20万元,采用40cm孔径的预制构件修建了700多米的导流渠;二是投资20万元在堆浸场和废石场修建挡渣墙;三是投资15万元在堆浸场周围修建排水沟;四是投资50万元用钢筋混凝土修建一座900M3的事故应急池和消毒池;五是投资5万元在矿区下游河道中修建了两座监测井;六是投资20万元恢复了18000㎡草地;七是投资165万元添置两台洒水车和四台环保凿岩机;八是投资30万元在矿区修建铁丝围栏4500米;九是堆浸场坝坡硬化、种草80万元;十是投资25万元在堆场下游修建150方雨水收集池;十一是投资3万元建起生活垃圾池;十二是投资12万元的漂白粉处理氰化废水;十三是投资10万元购置氰化废水化验设备。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企业在生产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治理。 问责情况:调查表明,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开采方式和堆浸工艺提金情况属实(省国土、环保部门依法审批,合法合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不属实。对超规模生产和堆浸工艺到期未按时停产等问题州县国土、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能够履职尽责,监管比较到位,未进行问责。夏河县冰华矿业公司认识到位、态度积极、整改及时,现正在按照生态植被恢复方案开展植被恢复治理工作。 内容:合作市早子沟金矿向早子河排放含砷废水影响居民生活和牲畜饮水 上报时限:12月17日 责任单位:甘南州环保局、甘南州国土局、甘南州安监局、合作市政府 受理编号461号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合作市收到《交办通知》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赴早子沟金矿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早子沟金矿在矿井涌水不能完全循环使用时,存在向外排放现象;监测数据显示污染物时有超标。早子沟金矿矿井涌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早子河的情况属实,依据《环保法》有关规定,合作市环保局下发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全面停产,并对矿山主竖井、选矿厂进行查封。要求环保、国土、安监等部门执法人员加强巡查力度,督促早子沟金矿加快涌水处理站调试和排污口的报批进度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力争如期完成整改任务。早子沟金矿周边村组均已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群众生活饮水安全。同时,也接到过群众的反映和信访件,合作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对反映问题进行了回应。 问责情况:合作市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决定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一是对合作市早子沟金矿由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要求合作市早子沟金矿深刻反省,查找漏洞,严格按照企业内部责任对其有领导和监管环境保护责任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和经济处罚。二是合作市委书记、市长共同对原分管副市长、现分管副市长进行工作约谈,两名副市长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分别作出深刻检讨。三是对合作市环保局存在的监管不严、执行力不够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合作市环保局2016年不得评先选优;对合作市环保局分管领导由市政府一名常委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进行告诫约谈,并在合作市环保局领导班子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内容:迭部县开荒现象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环境 上报时限:12月17日 责任单位:迭部县政府 受理编号458号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迭部县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摸底结果后,立即组织国土、农牧、林业、环保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并调阅了相关资料。益哇乡高杂村委会达岗村推平未建占用该草地情况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农用地转用审批经州政府批复。白龙江迭部林业局东侧,经实地核查,该地块属推平未建土地,在迭部林业局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原土地类型为内陆滩涂,近几年被杂草覆盖,迭部林业局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对该地块进行了平整,属合法利用建设用地。 问责情况:经过调查核实,益哇乡高杂村委会达岗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用地和白龙江迭部林业局东侧用地,使用情况均符合法律程序,都有相关印证资料,鉴于以上情况,迭部县委、县政府未进行问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