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全市人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农历新年,同时,满足商户商品经营流通与市民购置年货的需求,合理解决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因设置腊月市场而影响市容、交通、环境卫生之间的矛盾,经市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实地调研,现将“腊月市场”设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场设置 (一)流动车辆、水果、蔬菜、食品、糖(干)果、饮品类流动摊点市场设置在央德路,届时由市综合执法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交警大队安排、管理。 联系电话:13893959512(执法局) 8226104(执法局办公室) (二)日用百货、服装类摊点市场设置在东二路“温州商业街”内,届时由合作市温州商业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安排、管理,期间产生的水、电、卫生等费用由商户自理。 联系电话:5910999(合作市温州商业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三)对联、年画、彩灯等文化类摊点市场设置在沿河路(东二路桥头—东四路桥头)东侧人行道,届时由市综合执法局、市工商质监局安排、管理。 联系电话:13909412067(执法局) 8226104(执法局办公室) 二、除上述地点、区域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腊月市场及超门店经营、占道经营,否则,相关部门将进行联合执法,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取缔。 三、市综合执法局、市交警大队必须依法加强沿街“腊月市场”的执法监管,严格杜绝影响市容环境、交通行为的发生。 四、市工商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须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严格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及危险化学产品进入腊月市场。 特此公告
合作市综合执法局 合作市工商质监局 合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合作市交警大队 2016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