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6〕73号)、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2016年度贫困县退出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脱贫领办传〔2017〕5号)的文件精神,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扶贫、住建、水电、教育、卫计、民政、调查队等部门,对贫困县退出的七项指标达标情况进行了县级自评、州级核查初验、省级第三方评估核查。通过核查,我州合作、碌曲、玛曲3县(市)贫困退出7项指标均已达到退出标准,拟向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我州合作市、碌曲县、玛曲县为2016年脱贫摘帽县,现依照程序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5日内向甘南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941—8214404 甘南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