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经临潭县民政局审查,“洮州诗词学会”符合登记条件,现经我局登记注册。该团体具备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社团名称:洮州诗词学会 会 长:马锋刚(法人代表) 副会长:石文才 秘书长:石文才(兼) 宗 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洮州地区中华诗词爱好者,继承和发扬中华诗词优良传统,繁荣诗词创作,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为本地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 业务范围:在业务主管部门及登记注册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团结和组织本地区中华诗词爱好者,学习和传承中华诗词,开展会员创作交流活动,帮助会员提高创作水平,编辑出版会员及有关本地区诗词图书刊物,配合协助政府及有关团体开展文化建设和相关公益活动。 业务主管部门:临潭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办公地点:临潭一种 活动范围:临潭县境内 登记时间:2017.3.13. 联系电话:马锋刚 15009415369 张俊立 13893930699
临潭县民政局 2017.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