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舟曲县G345至拉尕山旅游景区连接公路项目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17.97km,项目起点位于舟曲县立节乡占单村南,终点位于拉尕山旅游客服中心。项目采用两个技术标准,G345至华能喜儿沟水电站路段(K0+000~K1+250)拟采用双向双车道一级一副公路技术指标(起点位于白龙江大桥,桥面净宽7.6m),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度10;由喜儿沟水电站至拉尕停车场路段(K1+250~K13+840.833)拟采用双向双车道旅游景区道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20km/h,路基宽度6.5m;景区停车场至拉尕山游客服务中心(终点)全长4.249km的道路,维持道路现状标准不变,只是对破损路基路面进行修复,并完善其基础设施。全线共新建小桥5座,大桥1座,涵洞19道。沿线主要村镇:宁宁沟村、拉尕沟村、拉尕村。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踏勘现场等)→开展评价工作(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影响预测评价等)→编制报告书(论证环保措施可行性,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环评技术导则为依据,结合本工程的特点,进行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评价本项目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等产生的影响,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三、征求公众建议的主要事项 范围: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即周边村庄。对象有当地村民、工人、教师、学生、公务员及附近企业、村委会等。 征求主要事项: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该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项目的了解、带来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现有选址建设态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该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公示地点、方式:采取公示的形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用通信及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五、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北关村 联系人:韩瑞朝 联系电话:15309411988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