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建项目概况 舟曲县安盛商砼水泥预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砂石料开采加工项目,位于舟曲县大峪坪村,不在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项目拟在舟曲县大峪坪村大峪沟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开采河段长250m,开采宽度16m,开采深度3m,开采面积4000m2;采用“机械旱采”的方式,砂石的采掘、破碎、筛分等工序均为露天作业,不修建车间厂房。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拟建项目运营期排放主要废气为:河道采砂机械废气、工艺粉尘、汽车动力起尘、砂堆装卸过程起尘及沙堆场起尘;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生活污水;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噪声,噪声值在80—95dB(A);固体废物为:沉淀池底泥、生活垃圾;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水土流失。 三、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河道采砂主要为挖掘机开采,挖掘机采用柴油作为能源,挖掘机工作过程中会产生车辆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烟尘、NOx、SO2等,考虑工作区域扩散空间较大,且作业挖机数量仅为一台,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在原料及产品堆放、破碎、筛分机输送过程中会产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粉尘。由于该项目原材料为河道砂石,含水量较大,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加水进行筛分,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通过加强生产物料的运输及装卸管理,车辆运输过程中要加盖帆布,卸料尽量减少落差;散装运输车辆应实行封闭式运输,运输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以进一步减少运输中的扬尘。 (2)本项目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为职工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抑尘消纳,不外排。 (3)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4)沉淀池底泥经干化后回填河道;生活垃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项目服务期满后,生产停止,拆除原有设备,员工撤离,不再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也不产生工业噪声;对加工场地进行生态恢复,建筑物拆平后进行平整复垦,待植被恢复基本完成后申报财政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区土地复垦工作进行竣工验收。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舟曲县安盛商砼水泥预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砂石料开采加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衡量,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获取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公示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舟曲县安盛商砼水泥预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城关镇绿川坝 联系人:张晓辉 联系电话:13893942518 评价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号 联系人:李工(电话0371—55318086) 邮箱:zhongnanhuanjing@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以及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反馈等形式征集公众的意见。 八、公众参与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