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卓尼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作风建设,卓尼县结合州纪委《关于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两个专项检查小组,利用20天时间,对15个乡镇和20个县直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公务费开支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通过走访了解、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三公经费方面的问题138条,其中责令现场整改42条,限期整改70条,正在整改26条。督促木耳镇等乡镇及县直个别部门单位共腾退办公用房近400平方米。 就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县纪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要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推动“三公”经费公开透明,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落实接待清单制度;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常态的工作抓实抓好,推动新风正气成为习惯、成为常态。 (后才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