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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保证金退还事宜的公告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7年04月20日 来源: 甘南日报
作者:年月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发票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甘地税函〔2017〕59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发票保证金退还工作。请已缴销发票,符合退还的纳税人,于2017年4月25日前,携带发票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到碌曲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动放弃,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上缴国库,今后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41—6621374

       碌曲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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