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一定要上心,要注意态度,说什么话得三思,要换位思考,大道理谁都懂,说到当事人的心坎上,让他们听进去最重要……”这样朴实的话语是华新民经常挂在嘴边、教育年轻干警的“家常话”。 华新民,一位土生土长的玛曲藏族汉子,现任玛曲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在县法院一干就是32年,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华新民一步一个脚印,从最初的一知半解法律法规,到四处借阅法律书籍自学;从记庭审笔录、装订案卷材料到担任主审法官;从最初压不住性子拍案而起,到现如今的沉稳干练……“刚进法院华新民同志年轻气盛、脾气爆得很,多少年下来,在办案中对当事人该怎么说、怎么样切入要害,他分寸掌握的准得很。办案的确是把好手。”这是目睹华新民几十年工作的“老伙计”们的忠恳评价。 了解当地风土人情,精通藏语使他深得藏族群众的信。一路走来,华新民为自己热爱的职业付出了太多太多。在法院工作最怕“人情案”“关系案”,作为土生土长“本地人”,华新民最怕、最担心的也是遇上这种事。是维护亲戚朋友关系,还是捍卫法律的尊严,他都毫不犹豫选择后者。正如他自己所说:“头顶的天平就是一杆秤,拿人家的,吃人家的,替人家说情,不把握底线,不公正司法,这杆秤就会缺斤少两,群众怎么能信服。”2014年,农民工宋某在玛曲与道某外孙女相识,后经媒人撮合,道某从宋某家中收取彩礼7万元及黄金首饰后,双方办了婚礼。在共同生活期间,由于双方语言和生活习惯的差异,家庭矛盾不断升级,最后道某的外孙女携带个人物品及黄金首饰回到了玛曲乡下老家。因无法协商解决婚姻彩礼纠纷,宋某一纸诉状诉至人民法院。考虑到双方民族习惯、语言等因素,主审法官邀请华新民参与审理案件。调解过程中,华新民充分发挥“双语”优势,用语言拉近同当事人的距离,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纠纷。事后宋某感叹道:“原先还以为外地人会吃亏,没想到这么公正,太感谢了,华局长!”多年来,作为一名“双语”法官,华新民执行完结各类案件上百起,仅2016年受理执行案件11起,执行总标的165万多元。协助清收双联贷款180多件,参与办理民事案件20多起,他参与办理的案件无一受到当事人的投诉上访。执行局先后多次被评为县人民法院“先进集体”,2016年华新民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本着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热爱,华新民扎根高原30余年,以实际行动甘当法律的忠诚卫士,执着地维护着法律的威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