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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沿山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甘南日报新闻 时间: 2017年07月05日 来源: 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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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碌曲县沿山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碌曲县沿山路道路及排水工程位于碌曲县城北侧,沿北侧山脚进行布线。道路起于规划沿山西路路口,向东布线,从烈士陵园北侧通过,并在北侧绕过碌曲县锅炉房后终点相交于勒尔多东路,道路全长1752.021m,红线宽度从起点k0+000~k235.959处为18m;k1+235.959~k1+537.380处为12m;k1+537.380~k1+752.021处为7m。设计车速30km/h,属城市次干路,为新建工程。工程包含道路、涵洞、雨水、污水、交通、照明及其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豆工
  联系电话:18706920600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89377461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主要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编制环评报告,交由建设单位报送环保部门评审、修改报告及最终报批。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工程区环境概况调查、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工程的建设;
  4.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有效时间
  公众可通过传真、信函、电话等方式,也可直接面谈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对本工程建设及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有效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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