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以及小桥和涵洞工程。其中道路工程包括滨河南路、滨河北步道、滨河南步道。滨河南路起始点均为华吾路,长度1630m,道路红线宽度15m,设计速度30km/h;滨河北步道起点为滨河北路,终点为扎西奇东路,长839.712m,道路红线宽度8m;滨河南步道起点为滨河南路,终点为S312线,长906.633m,道路红线宽8m。道路配套工程铺设给水、排水以及雨水管网和小桥、涵洞工程。工程总投资2463.45万元。 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噪声、沥青路面摊铺废气,临时占地扰动破坏植被,影响野生动物生境,加剧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恢复临时占地土地利用类型,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道路施工采用围挡遮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粉尘排放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废物妥善处理,严禁随意堆放或排弃,降低施工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道路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排放的尾气。设计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对降低废气以及隔声具有一定的作用,从而降低运营期对敏感点和环境质量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的实施将一定程度改善夏河县城东新区内外交通及夏河县城区落后的交通道路网和基础设施面貌,带动夏河县城东新区经济快速发展,将促进夏河县城发展成为一个高标准的现代化新型旅游城市。工程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对环境空气、声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都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措施,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洒乙昂桥头 联系人:杨建泽; 联系电话:13909419625 五、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名称: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雁滩高科红叶城电商孵化大厦 邮箱:598738257@qq.com 联系人:陈均秀 联系电话:18794841592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工程选线、布局等合理性建议和意见;2、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染治理措施方面的意见以及建议;3、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七、环评报告索取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会面等方式索取本项目环评报告。 八、公众意见及建议受理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示有效期:自登报后10个工作日内。 |